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12-23 |
经研究,现将解决本市证书暂缺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中心将及时根据鉴定成绩,产生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信息,考生及相关单位可登陆www.12333sh.gov.cn网站查询.待人社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到位后,我中心将及时发放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2、因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人员,经本人向申报鉴定的单位提出申请后,由申报鉴定单位统一到天山路1800号4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3、为不影响考生领取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我中心先将相关班级批号设置到已领取证书状态,有关单位即可办理培训补贴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