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12-22
关于举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培训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接省、市鉴定指导中心通知,于近期在我校举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企业和中央在陕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工,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到50周岁之间、具备晋升职业资格.

二、培训类别及申报条件

1、参加高级工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2、参加技师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3、参加高级技师培训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并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并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考虑到大部分人员为在职人员,所以培训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班、双休日),学时两个月2015年11月15日--12月15日.培训地点在职教中心(根据学员所报职业安排到校本部和新村校区).

四、培训及鉴定费用 本次培训免培训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高级工鉴定费400元,技师鉴定费600元.

五、培训及鉴定形式 培训和鉴定均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和实操均合格才发给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15日止 联系人:杜芳兴:13909129611 张建荣:18191288388 谢小飞:18098001185 张海燕:13098268726 神木县职教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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