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8-0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政办函〔2018〕14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 等四张清单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现将宝鸡市市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9项)、市级部门审核转报事项清单(78项)、市级部门审核备案事项清单(143项)、市级部门服务事项清单(213项)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市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除清单规定的中介服务项目外,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二、严格执行市级部门审核转报事项清单制度 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审核手续,积极探索审核中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积极推行审核材料齐全项目 立即办 ,提高审核转报效率.

三、严格执行市级部门审核备案事项清单制度 凡未纳入清单的备案事项,一律不再备案.各部门需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备案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对告知性备案,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做到即办.

四、严格执行市级部门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各部门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实施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要素,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 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严控新设事项,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附件:1.宝鸡市市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宝鸡市市级部门审核转报事项清单 3.宝鸡市市级部门审核备案事项清单 4.宝鸡市市级部门服务事项清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 宝鸡市市级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9项)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市级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1 市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节能报告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第七条、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 许可类

2 市发改委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自行编写或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 许可类

3 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第八条.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许可类

4 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3年第16号)第七条、第十五条. 陕西省电化教育馆(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许可类

5 市教育局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资产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七条. 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 许可类

6 市工信局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出具环境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0年第15号)第六条、第二十条.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许可类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市级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7 市民政局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第686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附件:《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 许可类

8 市民政局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离任审计报告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第686号修订)第六条、第三十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2006年第4号)第三条. 会计事务所 备案类

9 市公安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19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许可类

10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第666号修订)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 许可类

11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 许可类

12 市民政局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验资报告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 许可类

13 市人社局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培训项目审批 验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第638号修订)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6年第27号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5年第24号修订)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 许可类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市级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14 市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年第19号)第八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 许可类

15 市国土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16 市国土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17 市国土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引言.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18 市国土局 临时用地审批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引言.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19 市国土局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引言.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20 市国土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引言.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市级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21 市国土局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附件《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引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22 市国土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中介服务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许可类

23 市国土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七条、第十一条;

《国务院源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第二条.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许可类

24 市国土局 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 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年第8号)第九条;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除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企业应委托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证的、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 备案类

25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许可类

26 市环保局 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关说明的函》(环办函〔2015〕1758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分析机构 许可类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市级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27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7号)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 备案类

28 市环保局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监测报告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

第三章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第十三条. 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 备案类

29 市规划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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