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8-02 |
袁州区湛郎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湛郎街道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街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袁州区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今年5-7月份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实施 洗城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车油路'
专项整治、工业企业废气和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
散乱污'
企业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
退城进园'
六大攻坚行动,力争使我街道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推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到7月底实现 退
三、不进十 的目标,即:市中心空气质量退出全省各设区市后三名,袁州区在全省110个单位年度空气质量考核中不再进入后十名.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洗城行动 1.集中清洗.对街道的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园、绿化带和公交站点、道路格栅等公共设施每周至少集中清洗一次. 2. 五步法 清扫作业.对街道的城市主干道和站点周围实行五步法作业,即:第一步先用真空吸尘车吸走道路浮尘,第二步再用清洗车对没有吸走的泥土进行冲洗,第三步用洗扫车对路面进行清扫,第四步用洒水车洒水保湿,最后,再由人工或小型机械对作业不到位的地方进行补扫.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五步法作业范围. 3.清洗全覆盖.对辖区内的医院、学校、宾馆、规模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等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积灰积尘冲洗清扫,主管单位应自行配置小型机械化清扫车辆,提升机械化清扫率,严控扬尘污染. 4.落实门前 三包 ,由临街的店面、单位负责每天至少3次清扫保洁. 责任部门:街道城创办、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林丁、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扬尘污染整治 1.在建工地(含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土石方作业、公路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1)工地围挡.规范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城市主、次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1.8 米;
围挡底部砖墙不得低于20厘米,并外砌混凝土,与地面不得有缝隙;
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围挡顶部必须安装高压雾化喷淋设备,每隔2-3 米设置1个喷头,除下雨时段外,施工期间必须开启喷雾(淋)系统.对沿路围挡要加强清洗保洁,每天至少清洗1-2次;
对不沿路的围挡也要及时保洁,确保无灰尘. (2)喷雾喷淋设施.所有土方施工区、砂浆搅拌区均须设置喷雾机,确保作业区域湿润不产生扬尘;
一个挖掘机作业面(土方装卸点)至少设置1台喷雾机;
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应配套喷淋设施抑尘.密闭道路施工应配套喷淋、冲洗平台、雾炮等降尘设备.非封闭式道路施工路段沿线必须布设喷雾设施,确保车辆过往不产生扬尘,严禁将泥土堆放在正常通行道路上;
同时强化通行道路的保湿抑尘力度. (3)出入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任何工程项目的运输车辆(轮胎及车身)未冲洗到位不得驶出工地,冲洗设施要求:一是建设涉水冲洗池,池长不得少于15米;
二是建设自动冲洗设施,长度不得低于 6米;
三是设立人工冲洗站,在自动冲洗设施之后应增加人工冲洗平台,人工冲洗平台两侧各设1台高压冲洗设施,对自动冲洗仍不洁净的车辆再次把关冲洗,验收合格后,才能出场上路.人工冲洗站应安排专人 24小时轮班值守,保证出场车辆洁净. (4)裸土覆盖.对所有工地裸露的地面和堆场,必须采取绿化或覆盖遮尘网(每100 平方厘米不少于 2000目)等压尘措施. (5)对烂尾楼,由所在社区负责组织对建筑物定期清洗积尘,对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或绿化. 2.拆迁工地扬尘整治. (1)强化事前准备.拆迁工地必需制定防尘方案,配备抑尘防尘设备,明确防尘责任人.拆迁项目在拆迁施工之前,须报区棚改办进行审批,棚改部门组织城管、城建、环保、交通及街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审联批机制,棚改部门根据拆除单位前期手续和各有关单位意见,批准拆除工程的开工.每个房屋拆除项目由所在街道、社区监督员,对拆除现场实施不间断监督,及时制止违规拆除情况. (2)实施环境容量管控. 棚改办要合理安排拆除进度,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2km范围内每日不得超过1个工地拆除,出现轻度(中度、重度)污染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全面停止拆除. (3)落实湿法作业.房屋拆除前要对其连续喷淋24小时以上,确保内外墙体、各层楼面全面洇透;
拆除作业时,每辆拆除车须配2辆雾炮车和1辆高压喷淋车,从三个方向喷淋抑尘.鼓励利用雨天作业.房屋拆除后,整理破碎构建、翻渣应喷淋保湿,防止扬尘产生. (4)加强运输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装载、运输和倾倒时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配套洒水降尘措施,并使用标准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清运. (5)遮网防尘.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遮尘网全覆盖,并每日进行洒水保湿.清运完之后场地三个月不开发使用的,应进行绿化或硬化;
短期内将开发使用的须用遮尘网覆盖. 3.消灭裸土.城市建成区全面深入开展 绿地行动 ,对所有裸土进行普查,建立台帐.加快裸土处置,对三个月以内不开发使用的裸露土地应以种草植绿为主;
前期已用遮尘网覆盖的应及时补撒草籽.短期裸土应用遮尘网(参照每
100 平方厘米不少于 2000目、下同)临时覆盖;
对已死亡的草籽应及时补植,树下裸土应立体绿化覆盖,彻底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裸土.建章立制,防止新增裸土,新建项目应将绿化工程列入项目预算,并同步验收,从根本上解决因裸土导致的扬尘和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责任部门:街道城建、棚改办,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李高云、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工业企业废气和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 1.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全面淘汰辖区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完成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 2.开展工业企业涉气污染源排查,从严从重处理企业偷排偷放行为,依法关停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企业. (1)对所有涉气企业全面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杜绝超标排放或违法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治;
对顶风作案偷排偷放的,及时上报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强化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以及煤炭、散装物料等堆场开展排查.对堆场实施封闭存储或者设置防风抑尘设施,堆场作业应设置喷淋降尘等配套设施,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责任部门:街道环保办、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欧阳新华、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四) 车油路 整治 1.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严格车用汽柴油流通渠道监管,督促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油品进销台账,加强出入库管理,加大成品油的溯源力度,建立违法必究的监管机制. 2.严厉打击油品市场非法销售行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销售质量不合格、标准不达标的车用汽、柴油和违法销售普通柴油给机动车使用行为. 责任部门:街道经济发展办、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乐小梁、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五) 散乱污 企业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 1.强化 散乱污 企业整治.对全街范围内 散、乱、污 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无相关审批手续以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清理和关闭. 2.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广告印刷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广告印刷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 3. 开展干洗行业、家具制造、五金加工等行业VOCs专项整治,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干洗店及家具制造、五金加工厂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淘汰中心城区所有开放式洗衣机,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家具制造、五金加工厂一律停业整治. 责任部门:街道环保办、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欧阳新华、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六) 退城进园 行动 1.对中心城区本辖区内的现有仓储、物流及建材、五金、家具等生产加工企业有序实施 退城进园 ,通过科学规划选址,划行归市,统一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变前店后场的脏乱无序状况,让企业通过搬迁做大规模、做强实力、转型升级,不断优化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2.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摊点整治,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烧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