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2-26
贵港市商务局贵商通z2019{35号 贵港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平市商务局、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贵港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销售分公司、贵港三区各社会加油站: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石油流通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安排

(一)年检对象:持有2018年12月31日前商务部核发的《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下统称证书)的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

(二)具体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工作;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对各市开展成品油流通企业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年检时间

(一)企业自查 2019年4月20日前,企业对照年度检查内容完成自查,并根据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年检材料.

(二)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 2019年5月30日前,各市商务局完成对辖区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自治区商务厅抽查 2019年5月下旬,自治区商务厅对各市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三、年检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2018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设施管理情况,以及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

(二)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2018年度在营企业 (1)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情况.通过检查企业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进销存台账,核实企业油品来源是否合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 (2)设施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是否符合《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质量和计量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有无质检不合格情况,定期计量检定情况. 2018年竣工验收的企业可减少现场核查环节. 2.停歇业企业 排查辖区内停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停业原因以及办理停歇业手续情况.

(三)自治区商务厅抽查内容 1.市商务主管部门年检工作完成情况;

2.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情况;

3.现场核查原油仓储企业、成品油批发企业和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停歇业加油站现状.

四、年检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2018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二)填写完整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7);

(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经营柴油的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报告;

(七)零售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

(八)有效期内的成品油购销协议、油品进销存台账记录;

(九)提供2-4张格式为标准A4型纸张大小的油库或加油站全景相片,相片上标注加油站名称和拍照日期. 提交年检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

各市商务局在检查时应审验所提供的原件,审验后退回企业;

所有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2018年新增企业可酌情减少部分材料.

五、检查认定处理方式

(一)年检合格的企业:由所在市商务局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 年检合格专用章 并及时退还证书正副本原件.

(二)年检需整改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各市商务局向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整改通知书》(附件8),责成限期整改;

企业整改合格后,由市商务局加盖 年检合格专用章 ,并退还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无故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由各市商务局将相关企业名单上报我厅,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申请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应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件9)随同年检材料上报,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原油仓储企业要求歇业的,报自治区商务厅登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的,报市商务局登记进行汇总.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

(五)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加油站 1.因配合城市建设停业(或已被拆除)待迁建的加油站,2019年5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歇业手续(加油站已拆除的须提供被拆除的证明材料),并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交市商务局,待落实规定条件后按程序实施迁建.超出上述期限不办理歇业手续的,作主动放弃迁建处理. 2.停业超过6个月设施设备完好具备经营条件的加油站,可在2019年5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申请办理恢复经营手续.市商务局按年审要求现场核查合格后,予以恢复经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已到期需换证的,由市商务局将相关核查材料上报我厅申请办理. 无故延长停业时间的,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市商务局报自治区商务厅批准后予以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3.停业6个月以上、设施设备需整改的加油站,现址符合规划布点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桂商改发〔2009〕6号第七条)和加油站建设用地要求,企业可在2019年5月30日前重新办理停歇业手续,2019年12月31日前申请原址整改(重建)或在原规划点范围内迁建,申请迁建的须已取得建设用地.超出上述期限不再受理申请,此类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律作废. 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已过期,且已无加油站、不具备原址重建、搬迁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核定报自治区商务厅批准后予以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以上事项受理时限以审批部门签收申报材料日期为准.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检工作,将年检工作通知到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对无法联系到的企业应登报通知.按照年检要求,严格把关,全面细致核查年检资料,确保企业填报准确无误,保证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切实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填写的表格须真实、完整,并盖上公章.

(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年检办理流程,不增加企业的负担.同时,要结合开展年检工作,加强与企业交流,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企业宣讲相关政策,指导企业解决问题.对于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要积极发动企业入统.认真对照本通知明确的检查认定处理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各类情况.特别是对无故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和超期限停歇业的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桂平市和平南县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年检材料报送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局;

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年检材料直接报送我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贵港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销售分公司和各社会加油站负责详细填写有关统计报表分别报送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

(四)请桂平市商务局、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真总结2018年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2019年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形成正式文件;

同时详细汇总有关统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局,电子版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汉国、庞妮,联系

电话:

2933816、2933821.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8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5.2018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汇总表 6.2018年度原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7.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8.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9.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注销登记表 10.申请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统计表 2019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9年 4月 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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