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12-26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属未批先建,补办环评手续.
(二)总体情况 项目属于扩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长叨村委公里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0′27.21″,北纬23°36′2.56″,项目代码:2019-451302-20-03-006562.项目现有规模为年产2.5万立方米胶合板.现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月10日获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来环审[2012]1号).扩建项目占地总面积200m2,建筑面积250m2,现拟新增1条制胶生产线(脲醛树脂胶300吨)和胶水生产所需配套设施,其它设施均沿用原有工程,生产所得胶水仅供本公司生产胶合板使用,不外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6.25%.主要生产设备:反应釜、甲醛储存罐、计量器、脲醛树脂胶水储存池.项目用水、用电全部依托原有工程.
(二)工艺流程 项目生产工艺:脲醛树脂胶生产的主要原料为甲醛、尿素、三聚氰胺及酸碱调节剂.用NaOH溶液调节pH,将甲醛、尿素和三聚氰胺依次加入反应釜中反应,控制好反应时间和反应温度,反应结束后冷却即为成品,将成品送入储胶罐储存备用.
(三)规划相符性及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敏感区和敏感目标,项目场界东、西两面为桉树林,南面为桉树林和莲花水库,北面15m处为来武二级公路,其它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项目西北侧600米处的公里村、东侧1000米处的屯茶村以及北侧1200米处的屯朋村. 该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等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2. 做好营运期噪声防治.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所有振动性设备安装减震垫;
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与维护,使设备正常运行;
车间内部安装隔音材料,并于厂区内种植乔、灌、草混交绿化带,确保东、西、南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面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 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制胶、涂胶、热压等工序产生的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氨.加强对项目各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恶臭经自然扩散稀释、距离衰减后在厂界的浓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无组织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有蒸汽锅炉排气筒高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至30m或以上. 4.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原料桶.废包装袋回收后外售,原料桶由供应商定期回收重复使用.
三、审批意见
(一)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预案报兴宾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登记备案.
(二)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本批复下达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在验收报告基础上编制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报送我局审批,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我局委托兴宾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出现问题时及时上报我局. (此页无正文) 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