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2-27
"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

一、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实践、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二、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条件以及标准、补助流程

(一)补助对象 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

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培训类型、条件和补助标准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2.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 根据桂政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2018级新生入学时属于2017年脱贫户学生的,在2018―2019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

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在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 3.短期技能培训. 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可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费等,误工费按30元/人・天计发,由承办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②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 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职业资格证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的为准.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模式补助办法由各县自行制定,人均培训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 培训类型 申请扶贫培训补助的具体条件 扶贫培训补助标准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 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每学期补助1500元/生 扶贫巾帼励志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每学期补助2000元/生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试点项目 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的学生 在享受广东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 短期技能培训 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培训误工费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承办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自主参加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参训贫困户每天补助50元/人 补助流程 1.学历教育(含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 自治区扶贫办信息管理处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了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培训中心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县(市、区)→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将结果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8年7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卡(折)通. 2.短期技能培训 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县扶贫办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协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填写培训审批表→县扶贫办审核、公示(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7天)、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参训学员名册、培训审批表、日常考勤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到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核算培训经费并提出审核意见→县财政部门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误工补助. ②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县扶贫办提交纸质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农户一卡(折)通复印件→县扶贫办审核,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含县扶贫办业务股)持培训方案向县扶贫办提出培训申请→县扶贫办审批→承培单位或承培人根据生产环节,逐一环节组织学员到生产现场开展实时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见附件3)→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向县扶贫办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县扶贫办进行审核→县财政部门把学员补助发到农户一折(卡)通,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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