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12-24
钦州市教育局 钦教基教〔2016〕101号 关于开展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立德树人,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下简称"三爱")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砥砺品德、陶冶情操,鼓励他们用文字真实记录成长足迹、心灵感动、身边变化、梦想追求,帮助他们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情怀,市教育局结合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三爱"教育的相关意见,决定开展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征文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学、中职学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一)学校要围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主题开展读书、宣讲、实践、主题班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书写亲身体验、真实感受和深刻感悟.

(二)标题自拟,题材不限,写人、写事、写物,体裁是与"三爱"教育内容相关的记叙文.字数不超过1200字,一律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

(三)上报的征文要在标题下署名,顺序为:学校和班级、姓名、指导教师.

(四)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三、评奖办法 由各相关单位按分配名额挑选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作品比例评出

一、

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四、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征文和作品登记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翟韶华,联系

电话:0777―2815565,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征文比赛名额分配表 2.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征文比赛作品登记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 附件1: 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征文比赛高中、初中名额分配表 单位 高中数量 初中数量 灵山县

106 273 浦北县

74 144 钦北区

23 108 钦南区

2 47 钦州港区

4 19 市一中

24 14 市二中

26 0 市三中

25 0 市四中

14 0 市五中

0 12 市六中

0 10 市七中

0 4 市八中

0 5 市外国语学校

0 17 英华附中

9 0 合计308

652 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征文比赛中职学校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 数量

1 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30 2 灵山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4 3 灵山县正久职业技术学校

8 4 合浦师范学校

8 5 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18 6 英华职校

1 7 市卫生学校

8 合计96 附件2: 钦州市中学生"三爱"教育 征文比赛作品登记表 单位(盖章)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序号 姓名 篇目选送学校 指导 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 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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