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29
附件1 2018年巴马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县、区PM10(微克/立方米) PM2.

5(微克/立方米) 备注 巴马瑶族自治县

52 30 附件2 2018年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1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 两高 项目建设,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长期

3、推动产业用气,探索、推进重点企业直供气模式和分布式能源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清洁能源应用率. 长期

2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进一步健全过剩产能台账,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完成国家、自治区、河池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按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完成 3.负责按照产业政策规定淘汰工业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

把好技改项目燃煤工业锅炉准入关;

通过改善能源结构,推动新型高效、清洁的锅炉产业化工作. 长期

3 自治县公安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严控重型柴油车进城. 长期 3.开展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要制定疏导管理通行措施,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机动车平均通行速度,减少机动车怠速运行尾气排放. 长期

4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1.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督办考核. 长期 2.督促相关部门、各乡镇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烟花爆竹禁燃放限放严控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建立禁限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2018年10月底前 3.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筛查、监测,建立排污单位名录,确定排放基数. 2018年12月底前 4.开展 散乱污 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建立企业清单,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并将方案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018年10月底前 5.对废塑料、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中药材硫磺熏制、矿山开采,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木材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作坊)进行规范整治,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2018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 散乱污 企业(作坊)整治. 2018年12月底前 6.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县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必须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管,确保自动监控数据准确可信. 2018年12月底前 7.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把外地转入车辆审查关,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通过出台提前报废奖励政策等措施鼓励车主提前报废老旧车. 按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完成 8.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加大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转变群众焚烧秸秆的旧观念、旧习惯,使不烧秸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长期 9.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具体企业限产或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秸秆禁烧等应急减排清单(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不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细化管控措施,督促相关重点排污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 一厂一策 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管控措施,将各项任务细化并落实责任,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于2018年12月底前将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按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完成 10.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预警联动.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和预警,完善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做好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 长期

5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大整治活动. 2018年10月31日3.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强化施工扬尘的防范和整治,所有建筑工地应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工地出入口、场内道路实施硬化并及时清洗,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确保车辆洁净后上路,土方施工实行湿法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不按相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 长期

6 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1.严格规范渣土、石料、混凝土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采取密闭运输、安装定位系统,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并在指定地点消纳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 长期 2.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 (

2、3点由运管局、交通局共为责任部门.) 2018年10月31日7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长期 4.制定城区及过境运输车辆限载限量规定,严格控制装载超边板撒落行为. 2018年10月底前 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长期

8 自治县农业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模式,加快建立秸秆收运体系. 2018年12月底前

9 自治县商务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 按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完成 3.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底前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2018年12月底前

10 自治县工商质监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 散乱污 企业(作坊)集中整治. 2018年12月底前 3.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检测. 2018年12月底前

11 自治县气象局 加强与环保部门合作,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预警联动.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和预警,完善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做好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 2018年10月31日 长期 长期

12 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 长期 3.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保洁工作. 长期 4.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监管,及时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长期

13 自治县综合执法局 1.根据全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1日2.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在露天烧烤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实现 合理布局、集中管控 . 长期

14 自治县食药监局 1.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2018年12月底前 备注: 各责任单位负责重点任务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各相关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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