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12-26 |
一、专用条款 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城东白蕉路3188号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 ] 联系人:[杜雷妙] 联系
电话:[15875671637]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兆丰新村七栋一单元铺位] 邮政编码:[519100] 联系人:[黄晓敏] 联系
电话:[17666010619] 传真:[0756-5134009] 电子邮件:[ ]
网址: 1.3 项目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斗门区市政道路消火栓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 1.5 项目类别 装修修缮/市政公用/环保绿化/水利防洪/消防 其他[ 1.6 招标内容 地基基础/ 土石方 / 主体结构 / 建筑防水 /室外给排水 / 装修装饰 / 钢结构 / 建筑幕墙 /设备安装 / 水电安装 / 消防工程 / 园林绿化 /防腐保温 / 拆除工程 / 加建工程 / 智能化 /路基 / 路面 / 桥梁 / 管道 / 交通设施 /道路照明 / 通信 / 体育场地设施 / 特种专业 / 其他: 1.7 招标金额 [2189555.40元].其中含暂列金104000.00元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市财政局核定的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金额;
其它事项:[本项目使用了区级财政性资金]. 1.8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预算外(财政)/非财政(企业). 1.9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1.11 设计单位 [珠海市西江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1.12 监理单位 [ 未定 ] 1.13 预算编制单位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预审审核单位 珠海鸿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5 可以提供的 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资料[份[页,编号: 水文资料[份[页,编号: 勘察文件[份[页,编号: 设计文件[
1 ]份[页,编号: 其它事项: 1.16 可以提供的 施工现场条件 施工用水: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米. 施工用电:220V/380V,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米. 施工道路: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米. 施工场地: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平方米. 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米. 其它事项:[
1、招标人只提供现场现状,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2、施工用水用电、排水排污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接通距离远近,均不因此增减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3、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务必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不满足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4、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招标人批准;
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5、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规划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设置;
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 2.1 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价格:[2189555.40元].其中含暂列金104000.00元. 编制依据:[详见本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其它事项:[ ]. 2.2 招标工程量 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3.承包合同 3.1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示范文本). 其它事项:[1.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附件4);
2.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之一,并且解释顺序优先.] 3.2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施工专业承包. 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投标综合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它事项:[结算时依据竣工图、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3.3 分包规定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转包.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分包条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本工程不得分包.对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商的施工资质要求:须由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报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的分包商承担]. 其它事项: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他人员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且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有关规定.].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珠规建[2010]48号文件》的变更条件并且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按照珠规建招[2010]7号文的规定, 中标后更换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施工项目负责人更换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被更换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在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投标. 变更条件:[执行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有关规定]. 其它事项:[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批书面同意,并支付1万元违约金.中标人若需变更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所有管理人员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2天,每天到岗时间不得少于7小时.监理单位负责考勤,项目负责人每缺勤一天处1000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缺勤一天处500元违约金]. 3,5 主要机械设备 要求 [(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 其它事项: 3.6 工期要求 [ 9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第16个日历天开始计算.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审批合同时间不计算在内),同时进场做施工前准备工作;
签定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许可证报批资料给招标人;
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及监理工作师提交开工申请书.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报批资料或提交开工申请书,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天,招标人按照[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每拖延[天中标人按照[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1、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不可抗力(地震、洪灾、战争、台风、当地气象部门确认的暴雨等,但不包括一般下雨天)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
2、由于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但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3、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开工的处理:延误不满15天的,中标人按照每天3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延误15天以上,从第16天起,中标人按照每天5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6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总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5%. 延迟开工的四种情形:未能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审批合同时间不计算在内);
未能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进场做施工前准备工作;
未能在签定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许可证报批资料给招标人;
未能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及监理工作师提交开工申请书.
4、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处理:延误不满15天的,中标人按照每天3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延误15天以上,从第16天起,中标人按照每天5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6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