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2-28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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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1.
总则
10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2 4.投标
14 5.开标
15 6.评标
15 7.合同授予
16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1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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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18 1. 评标方法
20 2. 评审标准
21 3. 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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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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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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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中牟县文通路南延(郑民高速辅道-福山路)项目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中牟县文通路南延(郑民高速辅道-福山路)项目投标. 请你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至 2017年3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6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3月18日17:00(具体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
电话: 0371-69681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肖先生
电话: 0371-86688490
2017 年3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
电话: 0371-696816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肖先生
电话:0371-86688490 1.1.4 项目名称 中牟县文通路南延(郑民高速辅道-福山路)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中牟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建设期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回款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项目服务方案 1.成立项目公司.施工企业、政府平台公司、基金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施工企业出资占项目投资的5%―10%,政府平台公司出资占项目投资5%,基金公司出资占项目投资10%―20%.(施工企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引入基金公司) 2.股权回购.施工企业所持股权在项目施工决算后由政府平台公司进行等价回购;
基金公司所持股权按中国人民银行3-5年(包含5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进行分期回购,期限为5年. 1.2.4 项目服务方案 3.项目公司债务.项目公司债项为70%―80%,成本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5%以内,期限为10年以上.项目公司不进行分红,项目公司的本金与利息最终由政府平台公司承担. 4.项目公司运行模式: 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1.3.1 招标范围 中牟县文通路南延(郑民高速辅道-福山路)项目施工图纸(包括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各种书面资料)范围内的工程. 1.3.2 计划工期 9个月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07]72号规定的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承担过一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建成的市政工程(以工程竣工报告时间或业主方完工报告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主持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建成的市政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业主方完工报告时间为准). 4. 财务要求: 4.1 申请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信誉良好,不存在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 4.2 2015年末净资产达到3亿元. 5. 其他要求: 5.1 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及劳动合同. 5.2 参与投标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6日14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某某项目某某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单位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强城市广场支行 账号:4105016728390000006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到帐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交纳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7.4 合同签订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由中牟县人民政府与投资人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投标优惠率不低于10%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①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地方应以扫描件的格式出现在电子文档中 ②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盘一份 ③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10.5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