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8-28 |
一、招标编号:CGSHZJ-2018-N000245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绍兴滨海新城创业家园二期配套用热系统项目1项?5780000.
00 ?50000.00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六、报名: 1.报名: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时整;
下午14:3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胜利东路39号中兴商贸大厦608室受理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网址http://www.sxztb.gov.cn:33556/sxhy,或直接点击新交易系统会员登陆.(不接受电话报名).? 供应商注册登记办理咨询: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
电话:0575-88207207.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8年12月11日17:00时整之前获取,获取方法同 报名 . 4.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12月12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2日9:30时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投标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0900000103411100843,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在汇款确认到账后次日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进行查看资金情况并网上报名操作.
十、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ggb.sx.gov.cn 十
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
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39号中兴商贸大厦608室;
联系人:邵志庆;
联系
电话:0575-85223475;
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98号;
联系人:赵霖;
联系
电话:0575-89180321. 十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绍兴滨海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点: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98号联系人:陈斌联系
电话:0575-891812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39号中兴商贸大厦608室联系人:邵志庆 联系
电话:0575-85223475 传真:0575-85221871 监督部门:绍兴滨海新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地点: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98号联系人:赵霖联系
电话:0575-89180321 十
四、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绍兴公共资源网(http://ggb.sx.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绍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滨海新城创业家园二期配套用热系统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绍兴滨海新城创业家园二期配套用热系统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3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843
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另提供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
5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转账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在合同签订前全额提交).
6 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7 招标答疑:各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3日10:00时整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疑问书中需写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将疑问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邮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5-85221871,E-mail:[email protected].(邮件只为方便工作,邮件内容与书面内容不符合者,以书面为准).
8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 商务文件资料(含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9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9:30时整.
1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11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注: 1.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采购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 或 投标单位 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 产品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 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授权代表 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2.7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供应商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参考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3.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