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8-28
开财预〔2018〕111号开财预指〔2018〕250号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 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县乡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8〕89号)要求,现并将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你县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万元,其中2017年《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开财预指〔2017〕414号)已提前预拨你县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此次拨付 万元.

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指标,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科目,支出列"2220199-其他粮油事物支出"科目.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规定,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奖励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规定,该项资金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

五、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豫财贸〔2013〕125号)规定,继续实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后期奖励资金分配因素.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各县要切实做好追踪问效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不按照规定或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 附件: 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县级不发) 2018年10月2919日 开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9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县级不发) 单位: 万元 序号 县名 2018奖励资金 合计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省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提前下达奖励资金 本次下达奖励资金 开封市合计

11648 11648

10003 1645

1 杞县

3349 3349

2943 406

2 通许县

2183 2183

1767 416

3 尉氏县

2955 2955

2519 436

4 祥符区

3161 3161

2774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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