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8-2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明细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销号情况 备注

2 D370000201811030017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前菜园村石化公司二十里加油站向南100米的西龙恒汽修厂对面院内,有一家具厂,喷漆产生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扰民.

属实 2018年11月4日,莒县政府组织浮来山街道办事处、莒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家具厂实为前菜园村村民马某某家具加工点,位于莒县浮来山街道二十里社区前菜园村北,距最近居民房屋约100米.主要从事餐桌、椅毛坯件的二次精加工,原辅材料为餐桌、椅毛坯件及油漆,生产工艺为对毛坯件进行打磨后喷漆再晾干,月加工桌椅100套,该家具加工点无营业执照、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新发现 散乱污 企业. 11月4日,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检查时,该家具加工点打磨工段未生产,车间内有3台手提打磨机,部分已打磨好的加工件及未打磨的桌、椅毛坯件,该工段未配套除尘设施;

喷漆工段处于生产状态,喷漆间内有手动喷枪一个及配套气泵机,地面有木器漆桶,有部分已喷漆的桌、椅加工件,该工段未配套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喷漆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接外排环境,现场有明显刺鼻气味;

晾晒间内有部分已喷漆的加工件正在晾晒. 联合调查组责令马某某家具加工点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限期拆除加工设备,清理加工原料及产品.同时对该加工点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2018年11月7日该家具加工点车间生产设备已拆除清理,原料产品已清运,达到了 两断三清 标准. 已销号

4 D370000201811050022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闫庄镇孟家庄村养殖户反映从去年开始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莒县经济开发区领导欺上瞒下,对全村养殖户实行禁养政策,其中包括四家高环保标准的现代化养殖棚,到目前该村养殖户已经一年半未经营. 不属实 11月6日,莒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和畜牧兽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莒县闫庄镇孟家庄村实为莒县经济开发区孟家庄村,投诉人所称的四家养殖棚位于孟家庄村西北约200米处,分别为王某甲、王某乙、徐某甲、徐某乙养鸡大棚,其中王某甲养殖棚在胶新铁路南约46米处;

王某乙、徐某甲、徐某乙养殖棚在胶新铁路北面,距胶新铁路都在100米范围内;

均没有任何手续. 莒县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全部为禁养区.结合《山东省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莒县经济开发区制定《关于禁止畜禽养殖的规定》(莒开农局发〔2017〕19号),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9月30日前,基本实现了全区禁养. 2017年8月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处养殖棚因养殖污染被群众举报,经查发现该处5家养殖户(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徐某甲、徐某乙)均无养殖用地、环评报告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存在粪便处理不彻底、养殖异味较大等污染问题.同时,该5户养殖场均位于胶新铁路500米以内,不符合《山东省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畜禽养殖场整治要求,在关闭停养范围之内.2017年8月3日,莒县经济开发区对该5户下达了禁养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30日关闭该养殖场,拆除室内养殖设备.该5户于2017年8月24日承诺不再养殖,并签订承诺书;

9月11日签写拆除设备不再养殖保证书,承诺全面停养,到期不拆接受处理.9月底前,5户陆续停止养殖.莒县经济开发区于2017年10月31日对5户养殖场落实断电措施. 11月6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王某丙已拆除棚内养殖设施,其余4户均未拆除.莒县经济开发区在落实鲁办发〔2016〕22号文件和禁养规定时,采取限期搬迁转产、逐步推进的方式,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实行禁养,禁养范围不包括达不到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标准的家庭散养户庭院内养殖,不存在 一刀切 . 无 已销号

6 X370000201811070035 日照市莒县刘家官庄镇公婆山村杨树坤采石场破坏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噪音影响生活. 属实 11月8日,莒县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刘官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莒县刘官庄镇公婆山村杨树坤采石场实为莒县聚隆建材厂石灰岩矿项目.该厂位于莒县刘官庄镇公婆山村西南300米处,主要开采石灰岩原料,矿区面积0.0172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7万吨.2013年3月,该厂取得莒县刘官庄公婆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3月25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1222010097130075023),有效期为2013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5日;

2018年1月,该矿进行了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 2017年8月,莒县聚隆建材厂石灰岩矿项目开始按照《莒县矿山治理整顿实施方案》(莒政办发〔2017〕35号)进行停产整改.2018年6月,企业因整改提出民爆物资供应申请,莒县矿山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其适量供应民爆物资用于整改.9月29日,因企业控制粉尘、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及整改缓慢,对该企业民爆物资停止供应. 莒县聚隆建材厂石灰岩矿在整改期间,用破碎锤、挖掘机等设备对其合法矿区原有矿坑内的碎石进行了排险,在修路整平及排险整改爆破过程中产生噪声;

不存在破坏土地资源问题;

但矿山未严格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11月8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开采面已安装防尘网围挡,区间运输道路已硬化,矿区四周已用铁丝网圈起并设置警示标志,购置了洒水车并安装了喷淋设施,矿区处于停产状态. 联合调查组责令莒县聚隆建材厂石灰岩矿在2018年11月底前按照《莒县矿山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完成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开工生产;

在修路整平及排险爆破过程中,减少炸药用量,降低噪声;

《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治理工作. 责成莒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陈世军、刘官庄镇国土所所长尉民和刘官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李秀君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莒县聚隆建材厂已制定石灰岩矿整改方案,计划2018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目前,莒县聚隆建材厂完成了矿区防尘网布设、运输道路的硬化、道路两旁绿化,配套了1台洒水车、2台雾炮降尘设备及喷淋设施,架设了高压水枪,对进出矿区车辆进行水洗. 已销号

7 D370000201811070066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贵勋塑料厂生产过程有刺鼻气味,污染空气. 属实 11月8日,莒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刘官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刘官庄镇贵勋塑料厂位于刘官庄镇刘官庄村刘兰路南侧、刘官庄镇公园东侧,距离刘官庄村约120米.该厂主要污染物为聚乙烯颗粒在吹膜机内加热融化和吹膜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投料搅拌时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环评批复(莒环报告表〔2008〕360号)及竣工验收(莒环验〔2016〕82号)手续齐全. 2018年8月,该厂因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被莒县环保局依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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