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29 |
监测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站提出. 对于非本站人员采集的样品,结果仅对送检样品结果负责. 对现场不可复现的样品,仅对采样(或监测)所代表的时间和空间负责.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湖道西136号
电话:022-27034111 传真:022-27034106 邮政编码:300113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站长:李 刚 项目负责人: 现场监测负责人: :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年月日建设项目名称 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复康路店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环评时间 2012年11月 开工日期 2013年1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3年1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4年9月29日、30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 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343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6万元 比例 4.6% 实际总投资 343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6万元 比例 4.6%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5)200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管[1998]176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天津市环保局"津环监测[2003]61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管理办法》;
(8)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复康路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1月;
(9)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复康路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开环保许可表[2012]65号;
(10)南环监验字[2014]第075号《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复康路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14年8月. 项目主要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8号玻壳大厦. 2.建设内容 该项目由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复康路分公司投资343万元人民币,租用南开区复康路98号玻壳大厦1层部分以及2-6层全部.该项目主要从事客房住宿为主的快捷酒店,属于住宿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855平方米. 3.公用工程 3.1给水 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3.2排水 该项目排水为生活污水和餐厅含油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3.3供电 该项目由市政电网提供. 3.4采暖 该项目采暖采用3台燃气锅炉供暖. 4.工作制度及定员 4.1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 4.2定员:该项目定员30人. 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分析 该项目无生产工艺流程. 主要污染排放情况
1、废水 该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为客房和餐厅两部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排风机噪声.
3、固体废物 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25.3 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环保检查结果 环评批复、环保检查结果及验收监测项目
1、环评批复: (1)切实落实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本项目锅炉风机、油烟风机等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本项目厨房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装置精华达标后集中高空排放. (4)排放的餐饮费水须经隔油池处理有外排入市政管网
2、现场检查结果: 该项目于2013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基本落实了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其中: (1)本项目噪声设备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2)该项目产生的餐饮费水经隔油池与生活废水混合后进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3)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14.6 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该项目已停止提供餐饮服务,无厨房油烟产生.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1.废水执行标准(表1) 表1 废水执行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
1 pH 6~9(无量纲)
2 悬浮物
400 3 化学需氧量
500 4 生化需氧量
300 5 氨氮
3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 7 总磷 3.0
8 动植物油
100 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北侧边界噪声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南侧边界噪声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废气执行标准(表2) 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见表1. 表1 废气执行标准 污染物 排放标准 (mg/m3) 标准来源 烟尘
10 DB12/151-2003 二氧化硫
20 氮氧化物
300 验收监测结果 表3 废水总排放口检测结果 排放浓度单位:mg/L;
pH值无量纲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值
1 2
3 4 日均值 废水总排放口2014.9.29 pH 7.74 7.72 7.74 7.73 ―― 6-9 悬浮物
156 162
163 160
160 400 化学需氧量
277 293
312 289
293 500 生化需氧量
109 116
124 115
116 300 氨氮 18.5 20.6 22.1 19.6 20.2
35 总磷 1.85 1.88 1.90 1.93 1.89 3.0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20 动植物油 12.3 11.8 10.9 12.6 12.0
100 2014.9.30 pH 7.73 7.74 7.70 7.72 ―― 6-9 悬浮物
112 117
120 119
117 400 化学需氧量
264 288
301 279
283 500 生化需氧量
105 115
119 111
112 300 氨氮 18.1 20.3 21.9 19.4 19.9
35 总磷 1.82 1.86 1.88 1.89 1.86 3.0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20 动植物油 12.1 11.9 10.8 11.6 11.6
100 表4 昼间场界噪声测量统计结果 单位:Leq[dB(A)] 日期 测点位置 测量频次
1 2
3 2014.9.29 北侧边界外一米 58.7 58.5 43.2 南侧边界外一米 63.7 65.2 53.3 2014.9.30 北侧边界外一米 59.1 58.6 42.2 南侧边界外一米 66.1 66.3 53.1 表5 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2014.9.29 2014.9.30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1#燃气锅炉 排气筒 烟尘 8.10 0.00429 8.27 0.00438 二氧化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