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8-30 |
(一)家具类别: 木家具:1.
全实木家具 2.实木家具 3.实木贴面家具 4.人造板类家具 5.综合类家具 6.红木家具 软体家具:7.全皮革沙发 8.主要部位皮革沙发 9.再生革沙发10.人造革沙发 11.布艺沙发 12.弹簧软床垫 13.棕纤维弹性床垫 14.发泡型床垫 15.软床 其他类别:16.金属家具 17.玻璃家具 18.其他类家具
(二)红木家具主材树种:紫檀木类:1.檀香紫檀;
花梨木类:2.越柬紫檀3.安达曼紫檀 4.刺猬紫檀5.印度紫檀 6.大果紫檀7.囊状紫檀8.鸟足紫檀;
香枝木类:9.降香黄檀;
黑酸枝木类:10.刀状黑黄檀 11.黑黄檀 12.阔叶黄檀 13.卢氏黑黄檀 14.东非黑黄檀15.巴西黑黄檀16.亚马孙黄檀17.伯利兹黄檀;
红酸枝木类:18.巴里黄檀19.赛州黄檀20.交趾黄檀21.绒毛黄檀22.中美洲黄檀 23.奥氏黄檀 24.微凹黄檀;
乌木类:25.乌木26.厚瓣乌木27.毛药乌木 28.蓬塞乌木;
条纹乌木类:29.苏拉威西乌木 30.菲律宾乌木;
鸡翅木:31.非洲崖豆木 32.白花崖豆木 33.铁刀木 其他相关费用: 送货费 元 安装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总计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元验收说明 验收合格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 问题及解决方案 送货人:实际交货时间: 安装员:收货人(签字):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买方在签约时支付 元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 买方在签约时支付 元定金(不得超过全部价款的20%),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交货 卖方送货 买方自提 交货时间: 年月日;
交货地点: 第四条 安装 买方自行安装 卖方安装:家具交货当日 / 时,卖方提供入户安装服务. 第五条 售后 本合同项下家具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期限为 年(普通家具不低于1年,红木家具不低于2年). 第六条 违约金 1.卖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买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除外. 3.买方自提家具的,迟延提货超过 日的,应每日向卖方支付 元保管费,但因卖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主办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请认真阅读背面通用条款、风险提示以及卖方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确认无误后再签订本合同. 买方(签章)卖方(盖章): 主办单位(盖章): 联系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 经办人(签字): 联系地址:住所: 服务
电话: 服务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通用条款
一、质量标准 1.卖方交付的家具应符合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卖方交付的家具应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标识标注.标识标注内容应包含执行标准、规格或批号、生产(销售)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及生产(销售)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3.卖方交付的家具应随附《产品合格证》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使用说明(标签、标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应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特别是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 4.卖方交付的红木家具应具有符合《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10)要求的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 5.卖方交付的儿童家具应符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行业等标准的要求.
二、验收 卖方交付家具时,应提示买方对家具的商标/品牌、颜色、数量、款式、规格型号、包装、有无外观瑕疵等家具基本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家具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材料是否齐全进行确认.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
三、售后 卖方应随附家具产品"三包"凭证(如《产品合格证》或《家具使用说明书》中的售后凭证),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三包"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四、违约责任 1.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2.在市场内或展销会签订的合同,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应在合同上盖章并留存本合同.卖方撤离市场或展销会的,买方可要求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风险提示1.红木家具所使用的主材树种对家具的经济价值有重要影响.填写时务必注意树种专用名称、树种分类与宣传名称的对应关系,正确填写树种编号,避免混淆. 2.定金是保证合同订立或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定金条款.买方在支付定金前,请充分了解"定金"的法律概念,知悉违约的法律后果.如不想接受定金规则约束,建议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先付预付款"的方式. 3.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违约责任"有关条款,充分了解构成违约的情形和后果,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确定违约金比率. 4.请在充分考量费用成本、时间等因素基础上,审慎选择纠纷解决途径. 5.请买方仔细阅读《家具使用说明书》,防止因使用或维护不当而导致的家具开裂、变形等问题. 6.请买方注意留存发票、收据、合同、《家具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等重要交易凭证和资料,作为将来主张权利的证据. 7.家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在本合同中签章,目的在于证明本合同项下家具确为从本家具市场、展销会处购买.买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按照通用条款中"违约责任"条款第二项请求家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赔偿.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另外作出有利于买方承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其承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