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8-26 |
8万吨/年润滑油精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14.8万吨/年润滑油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6年第12次)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史口镇生态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消防路9号.项目建设14.8万吨/年润滑油精制装置、7500Nm3/h甲醇制氢装置一套、7.5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15万吨/年溶剂再生装置、1.5万吨/年硫氢化钠装置及1000m3/d污水处理站;
项目以蜡油为原料生产润滑油基础油,副产石脑油、柴油、液化气、氨水、硫氢化钠,年加工蜡油14.8万吨,项目总投资41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5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605300003).该项目为省政府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8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项目)改造而成,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属于规范类项目,重新立项和报批,改造后的项目已经依法查处完毕.
二、项目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热炉、重沸炉、导热油炉均以净化干气为燃料,烟气分别经31m、41m、30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炉、重沸炉外排烟气中烟尘、SO
2、NOX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3标准要求;
导热油炉外排烟气中SO
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实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装置区设置密闭采样器,酸性水采用管线密闭负压输送;
甲醇、石脑油、润滑油、柴油采用内浮顶储罐,液化气采用压力卧罐;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密封,臭气抽出处理;
装卸区配套油气回收设施.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5标准,甲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中表2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产生酸性水全部排至酸性水汽提装置,不外排;
甲醇制氢反应器分液罐及缓冲罐外排污水、酸性水汽提净化水、地面(设备)冲洗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机泵冷却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全部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经"隔油+气浮+厌氧反应器+A/O+芬顿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后排入七支排,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投运后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及史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史口镇污水处理厂.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保护剂、废瓷球、废分解变换催化剂、废脱碳吸附剂、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厂家回收处理,废临氢降凝催化剂、废加氢精制催化剂、污水站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或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主装置区设置围堰,地面火炬兼做事故火炬;
依托在建项目配套建设的3100m3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53吨/年、9.96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88吨/年、0.188吨/年以内.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酸性水汽提装置700m、污水处理站500m,其他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均150m围成的包络线.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由东营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和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该项目不得再扩大规模.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东营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