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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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cn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
电话: 传真号码: 合作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 1. 本合同书旨在明确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同 ,就乙方作为甲方互联网基础服务产品代理商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条款的约定. 2. 本合同书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合同说明 (2)合同正文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本着合作原则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约定.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如仍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正文和附则中涉及名词定义: (1)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2) 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第二部分第十条明确的生效日. (3)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4)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包括签署本合同所涉及代理价格、代理条件等)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5) 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商(Registrar):是指经过 ICANN(国际域名管理和 IP 地址分配组织)认证的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商,认证注册服务商提供各种国际通用域名的注册服务及域名的相关服务(域名过户、域名状态设置等). (6)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简称ICANN,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gTLD)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 (7) 中国国家域名注册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 CNNIC)作为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运行和管理国家顶级域名.CN、中文域名系统及通用网址系统,为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域名解析和 Whois 查询服务. (8) 域名服务商:通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授权,提供域名注册及相关服务的公司. (9) 国际域名( gTLD ): generic Top-Level Domains 一般国际域名的最后一个后缀是一些 诸如.com,.net,.gov,.edu,.org 的 国际域名 ,这些不同的后缀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机构性质. (10)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cTLD):Country Code Top Level Domains,诸如:.cn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us 美国国家顶级域名. (11) 国际中文域名:指以.com, .net 等以国际域名后缀结尾,用简、繁体中文表示的国际域名.同一域名的中文简体和繁体视为两个域名. (12) 中国国家域名:指以.cn 为结尾的域名,也称国内域名,分为二级、三级. (13) 域名所有者:即域名的拥有者,不能随意进行变更.拥有者在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域名后,域名即成为该注册人的财产,该注册人对域名具有所有权、管理权、支配权. (14) 域名所有权:即域名所有者对其通过合法方式获取的域名财产的管理、支配权.域名所有权高于域名管理权. (15) 域名管理权:对域名进行操作的权利(不含过户).如域名:west01.com在甲方会员号:west01下进行管理,即会员west01对域名west01.com具有管理权.当域名所在代理或会员发生了改变,该域名的管理权也随之改变. (16) 域名管理密码:是对域名进行一般管理的密码,可以用于修改信息、DNS解析管理操作等. (17) 域名转移密码:域名转移密码,主要用于域名注册服务商的转移. (18) 域名转移(IN/OUT):即域名服务商的变更,域名可由其他服务商变更为甲方,也可以从甲方变更为其他服务商. (19) 域名转入:指非甲方服务商的域名情况下,转入到甲方服务管理,使用甲方的dns解析管理操作等. (20) 域名年费:是指为维持域名的正常服务(解析服务和其他服务) 而每年需要交付的费用. (21) 域名过户:是指原域名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域名转让过户给新的域名所有者的过程为域名过户,过户过程需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过户费用. (22) 服务类产品:包含甲方公司的网站存储产品、电子邮箱产品、主机租用托管及虚拟应用类产品. (23) 服务类产品所有权:除主机托管外服务类产品的一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3) 服务类产品管理权:服务类产品的一切管理权力归甲方所有. (24) 服务类产品使用权:乙方及乙方客户在按照甲方规定价格为服务类产品交费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服务类产品具有使用权.如甲方发现乙方及乙方客户在使用服务类产品时,违反中国法律和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服务类产品的使用权并关闭该服务. (25) 网站存储产品规则:文件数根据不同型号的网站存储产品规格确定,支持开发语言 ASP.ASP.NET. PHP4. PHP5 ;
支持 ASP(Active Server Page);
已安装上传组件和 SMTP 组件;
支持 ACCESS 或MYSQL或MSSQL-SERVER 数据库;
不支持低俗(含打擦边球的网站)、木马、WAP、病毒、色情、诈骗、私服相关、外挂、六合彩、彩票、视频聊天、成人用品、电影网站、美女图片、同志网站、人体艺术、游戏币交易、假冒医疗、赌博用品、TXT小说、仿冒品牌(如UGG等)受攻击影响网络稳定等类型的网站,不支持大量占用系统资源的交互式程序,禁止发送垃圾邮件,如果用户网站程序占用系统资源超大,甲方将对用户给予警告、并会对系统资源进行限制、直至用户网站符合甲方系统运行规则为止,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件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此外,用户也可选择将网站进行升级. (26)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27) 乙方客户定义 (a) 乙方客户:特指直接向乙方购买服务产品,并拥有和使用该产品的客户. (b) 乙方下级代理:又称二级代理,是指直接向乙方购买产品但不直接使用,而是将产品进行二次销售的客户. (28) 代理平台:本合同中提到的代理业务平台为甲方提供的即B模式代理商业务管理平台. (29) 西部数码: 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名称. 6. 甲方作为中国境内互联网基础服务运营商,提供各类中英文域名注册服务与服务类产品的服务.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分销商,应本着互惠互利、互助共赢,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原则基础上完成各自的销售目标,实现共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作合同. 7. 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日时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资格及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乙方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须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一、 合作产品 域名类产品:包括国内、国际英文域名及中文域名(含简体、繁体). 服务类产品:虚拟主机产品、电子邮箱产品、vps、云主机、虚拟应用类产品.
二、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申请成为西部数码代理商,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同.
三、合作时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期一年,即:起至_止.
四、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经营代理甲方业务时,可以使用 西部数码代理商 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但对外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价格. 2. 乙方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中,可以使用甲方的 logo 及 西部数码代理商 字样,但必须 logo 与 西部数码代理商 同时使用.其他涉及甲方的内容不得使用. 3. 乙方对其在甲方注册的域名类产品拥有其管理权,即乙方拥有其名下注册的各类域名的域名管理密码,各服务类产品的使用管理密码.此管理密码是否下发给乙方自有客户,由乙方自行决定. 4. 乙方首次应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元(大写:乙方对预付款进行冲值时每笔金额不得低于对应级别的预付款要求.乙方承认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 办事处 、某级别 代理 、 地区代理 或 总代理 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西部数码 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西部数码 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