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七年 月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建标 [2015]274号)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燕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讨,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研,总结了近年来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征求了建设、设计、施工、环保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通用规定、临时用电、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土建作业、安装作业、施工检测、施工机械使用.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81号,邮政编码5101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燕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南亚林 吴文彬 葛春玉 程化冰 刘小平 张明王鹤立 丁全文 吴兴云 张国立 李勇目次1总则 (1)
2 术语 (2)
3 通用规定 (5) 3.1 现场管理 (5) 3.2 施工环境保护 (6) 3.3 施工用火作业 (8) 3.4 受限空间作业 (10) 3.5 高处作业 (11) 3.6 检维修作业 (13) 3.7 切割、焊接、打磨 (16) 3.8 季节施工 (18) 3.9 临建设施 (19) 3.10 运行及保障 (21)
4 临时用电 (23) 4.1 用电管理 (23) 4.2 变配电及自备电源 (26) 4.3 配电线路 (27) 4.4 配电箱 (28) 4.5 接地与接零 (32) 4.6 照明用电 (34)
5 起重作业 (35) 5.1 一般规定 (35) 5.2 吊索具 (37) 5.3 卷扬机作业 (42) 5.4 流动式起重机 (44) 5.5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 (45) 5.6 桥式起重机吊装作业 (46) 5.7 液压吊装系统作业 (48) 5.8 装卸与运输作业 (49)
6 脚手架作业 (51) 6.1 一般规定 (51) 6.2 脚手架用料 (51) 6.3 搭设、使用、拆除 (52) 6.4 特殊形式脚手架 (55)
7 土建作业 (56) 7.1 土石方作业 (56) 7.2 基坑支护与降排水 (58) 7.3 桩基作业 (58) 7.4 强夯作业 (60) 7.5 沉井作业 (61) 7.6 钢筋作业 (62) 7.7 模板作业 (63) 7.8 混凝土作业 (65) 7.9 砌筑作业 (66) 7.10 防水、防腐作业 (67)
8 安装作业 (68) 8.1 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 (68) 8.2 设备安装 (69) 8.3 容器现场组焊 (70) 8.4 管道安装 (72) 8.5 电气作业 (73) 8.6 仪表作业 (76) 8.7 热处理作业 (77) 8.8 耐压试验隔热作业 (78) 8.9 清洗与吹扫作业 (79) 8.10 气密性实验 (81) 8.11 涂装作业 (81) 8.10 隔热(隔冷)作业 (82)
9 施工检测 (84) 9.1 一般规定 (84) 9.2 施工测量 (84) 9.3 成分分析 (85) 9.4 物理试验 (86) 9.5 无损检测 (87)
10 施工机械使用 (90) 10.1 一般规定 (90) 10.2 手持电动工具 (91) 10.3 起重吊装机械 (92) 10.4 铆、管机械 (98) 10.5 焊接机械 (99) 10.6 动力机械 (100) 10.7 土石方机械 (101) 10.8 运输机械 (104) 10.9 桩工及水工机械 (107) 10.10 混凝土机械 (109) 10.11 钢筋加工机械 (111) 10.12 木工机械 (113) 10.13 其他机械 (113) 本规范用引用标准目录 (116)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7) 附:条文说明 (118)
1 总则1.0.1 为适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需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众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不受危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燃气化工、等新建、改建、扩建及检维修装置建设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 1.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施工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1.0.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施工用火 hot work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及其他产生火花和明火作业统称为施工用火. 2.0.2 固定动火区 specified hot work area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限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即可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2.0.3 生命绳 life yarn 高处作业中专门用来悬挂安全带的绳索. 2.0.4 临时用电 electricity on construction site 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提供的、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施. 2.0.5 配电柜 distributing tank 布置在施工配电室(包括独立配电房和箱式变电站)内的配电装置,包括进线柜和出线柜. 2.0.6 总配电箱 total distribution box 布置在用电负荷中心的落地式配电装置,其进线端与配电室的出线柜相连,出线端与分配电箱或大功率用电设备相连. 2.0.7 分配电箱 sub-distribution box 分布在各施工点,使用电设备就近获得电源的配电装置,其进线端与总配电箱相连,出线端与开关箱或用电设备相连. 2.0.8 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 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总称. 2.0.9 开关箱 switch box 末级配电装置,其进线端与分配电箱相连,出线端与用电设备相连. 2.0.10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对地额定电压在1000V及以下的电压. 2.0.11 高压 high voltage 交流对地额定电压在1000V以上的电压. 2.0.12 安全特低电压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与电力电源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交流有效值不超过50V的电压. 2.0.13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2.0.14 TN-S系统 TN-S system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0.15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0.16 冬季施工 winter construction 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的环境下进行作业. 2.0.17 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0.18 涂装作业 painting operations 在防腐、保温、防火层施工全过程中作业人员进行的生产活动的总称. 2.0.19 热处理 heat treatment 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金属材料或工件进行加热、保温和冷却,以获得预期金相的组织与物理性能的工艺. 2.0.20 抛丸 shot blasting 以高速旋转的叶轮将钢丸(用钢丝切断成颗粒状)喷射到金属工件上,强化金属表面和进行表面除锈的过程. 2.0.21 喷丸 shot peening 用压缩空气或离心力将大量铸铁丸或钢丸喷向金属加工件表面,清除铸件表面的烧结砂层或进行金属工件表面除锈的过程等. 2.0.22 机械化检测 remote controlled testing 检测的实施、缺陷的信号观察及评价全部或部分由机械装置完成的检测方法. 2.0.23 扫查机构 scanning 超声波检测时,使探测面上探头与被检工件进行相对移动的机械装置. 2.0.24 触头 prods 磁粉检测中与软电缆相连,并将磁化电流导入和导出试件的手持式棒状电极. 2.0.25 辐射事故 radiation accident 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2.0.26 辐射剂量 radiation dose 某一对象所接受或 吸收 的辐射的一种度量. 2.0.27 辐射控制区 radiation controlled 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分的一种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 2.0.28 辐射监督区 radiation supervised area 位于辐射控制区范围外,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要不断检测其辐射剂量的区域. 2.0.29 潮湿环境 humid environment 指相对湿度大于95% 的空气环境、场地积水环境、泥泞的环境.
3 通用规定 3.1 现场管理 3.1.1 从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1.2 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3.1.3 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4 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实施并持续改进. 3.1.5 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作业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3.1.6 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1.7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1.8 施工现场道路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路面应平整坚实,且不得堆放器材和物资,需阻断时应办理核准手续并设置明显标识. 3.1.9 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 3.1.10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和车辆,应办理准入手续. 3.1.1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交叉作业协议. 3.1.12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3.2 施工环境保护 Ⅰ 一般规定 3.2.1 工程项目施工应进行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 3.2.2 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Ⅱ 防大气污染 3.2.3 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密闭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