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8-27 |
(二)供热方式和能源结构
1、.规划目标 各地结合自身气候特点、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因地制宜,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天然气、电能等能源供热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
大力发展燃煤、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改造和挖潜现有电厂提高供热能力;
鼓励风电、光电、电力富裕地区积极探索采用电(储)供热等方式. 力争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消耗比重下降到60%以内(预测值),其中全省超低排放的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为45%左右(预测值),高效清洁燃煤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率控制在12%以内(预测值);
工业余热、地热能、天然气与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率力争提高到35%以上(预测值).
2、.发展情况 供热结构:到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燃煤、燃气)、工业余热、地热利用及其他集中供热面积10.51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了85.10%;
小型锅炉房(燃煤、燃气、电力)、工业余热、地热利用、热泵及其他分布式供热面积0.96亿平方米,分布式供热率7.77%;
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燃煤炉具及其他分散采暖供热面积0.88亿平方米,分散式供热率7.13%. 能源结构:到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热源(燃煤)供热面积6.24亿平方米,占总用热面积的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