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28 |
一、2018年北海市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坚持以加强环境保护为基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经济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截至目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一)大气环境质量 截至10月20日,北海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2%,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92.9%,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但进入秋冬季后北海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自9月20日启动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至10月20日优良率仅为87.1%,同比下降12.9%;
臭氧浓度1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2%;
PM10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3.3%;
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5.7%,形势严峻.
(二)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龙潭村、北郊水厂2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和牛尾岭水库(未启用,取水量为0)、湖海运河东岭段2个地表水型水源地每月开展一次监测.2018年1―9月,2个地下水型水源地除因地质背景所致pH偏酸性未达标准值外,其余监测指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浦县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2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按每季度监测一次.2018年1―9月,南流江总江口三次监测水质均不达标,其中第一季度监测超标因子为铁,第
二、三季度监测超标因子为总磷.洪潮江水库三次监测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2.地表水水质情况. 水十条 及列入自治区与我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考核的有南流江(南域断面、亚桥断面、合浦水库断面)、洪潮江水库断面、西门江老哥渡断面、白沙河高速公路桥断面等共6个断面.2018年1―9月,按均值评价,南域、亚桥、白沙河高速公路桥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中,南域、亚桥、白沙河高速公路桥断面超标因子均为总磷.合浦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洪潮江水库三个季度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与2017年同期相比,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他5个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3.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情况.我市纳入考核的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20个(13个国控、7个区控), 2018年第一期水质优良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点位上升23.1个百分点;
第二期水质优良率为90%,同比下降5%.2018年北海银滩公园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为60%,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
(三)噪声环境质量 2018年1―10月,北海市各类环境噪声功能区昼、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比持平.
二、2018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分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结合实际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编制《北海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及配套的水、大气、土壤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攻坚三年作战方案等 1+4 五个文件,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目前已征求意见完毕,正按程序审定印发实施. 1.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筑牢生态环保红线.2018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五项涉及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内容涉及沿海沙滩保护、红树林保护等方面.2018年7月1日,《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正式印发实施,其余几项正按程序报批. 2.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于今年印发实施《北海市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生态文明机制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