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8-28

如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提交报名表及按报名表要求的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为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招投标服务所.已经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18 年02 月01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02 月0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6.1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投标人须按如下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5:00前必须付至招投标服务所账户上(以收款方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向招投标服务所缴纳 投标保证金 账户: 收款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帐号:7448110182600030031. 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69-82926000 7.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5:00前必须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7.1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7.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招投标服务所,以招投标服务所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投标服务所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7.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招投标服务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招投标服务所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8.招投标服务所、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 邮政编码:523850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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