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8-28 |
s unsafe behavior 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可能对本人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2.0.7 物的不安全状态 material unsafe state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材料或施工作业环境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项目应建立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负责的安全隐患防治管理体系. 3.0.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人员依法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0.3 施工单位应推广应用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的设备、工艺、管理软件及信息技术,限制使用和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 3.0.4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隐患防治措施. 3.0.5 施工项目部应分阶段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6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主要包括:
1 工程概况;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排查范围;
4 排查方式和方法;
5 排查程序和频率;
6 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清单;
7 治理的要求和措施;
8 应急措施. 3.0.7 施工单位应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施工项目部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隐患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鼓励员工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 3.0.8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防治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实施监督. 3.0.9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应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项目部局部或全部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0.10 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按规定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的资料.建设单位不得对其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0.11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3.0.12 设计单位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3.0.13 建筑工程施工检测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必须真实、准确. 3.0.14 租赁单位应保证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按合同要求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 安全隐患排查 4.1 排查范围 4.1.1 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重点包括:
1 高处作业;
2 施工用电;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4 施工机具;
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6 脚手架;
7 基坑工程;
8 施工现场消防;
9 建筑幕墙;
10预应力结构张拉;
11 钢结构和网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