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8-29 |
财务主要是会计专业;
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主要是房地产管理、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高级职称2人,其中:建筑、结构类2人;
中级职称6人,其中:建筑、结构类5人,财务类、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1人.高级职称证书须由省直部门组织评审、发证.退休、下岗、离岗人员可计入有职称专业人员数,但需提供退休、下岗、离岗证书,且年龄均不得超过70岁. (2)凡高级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不是本公司的,均需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市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证明. (3)对职称证书借用、空挂、兼职、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出,即作不予许可处理.
2、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查对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
3、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 申请材料 申请开发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9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11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7条;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6、公司章程;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8、开发项目手续.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会审时间).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 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黄河路3368号,双河立交桥东路南) 咨询电话号码:0530--5165881 电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黄河路3368号,双河立交桥东路南,
电话:0530--5165881 (2)信函提交.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黄河路3368号,双河立交桥东路南,邮编:274000 联系
电话:0530--5165881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ww.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