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8-29

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6、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额缴或错误缴纳.(由于每个项目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系统会生成唯一的缴纳账号,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 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进行交纳).

7、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8、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区别成交与否,按不同时序由银行按来款途径退还原账户.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务四部

电话:0374-7363617)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原件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向业务四部提交备案,业务四部

电话:0374-7363617)

4、投标截止后,确因投标人技术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以上事项,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 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不能原账户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综合部办理退款手续(0374-7363600).

七、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6、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本项目采购人

16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17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名称为 备份 的文件夹).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使用格式为 投标文件(供打印).PDF 的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签章应一致.

19 投标文件的 签署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签字盖章),副本应与正本保持一致(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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