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30
渝质监办发〔2018〕18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及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万盛经开区质监分局、有关获证企业: 为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8〕58号)要求,经市局同意,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现将质检办监函〔2018〕58号转发于后,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覆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全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见附件2),对已取消发证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见附件3)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前也应列为检查范围.

二、检查时间 2018年2月――2018年4月.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法合规生产,相关技术要求参见附件4-

1、4-

2、4-

3、4-4,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完成时限:2月10日前) 各获证企业应按照相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结合附件4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填报附件5《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自查、实地监督检查表》或附件6《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自查、实地监督检查表》.

(二)区县局实地监督检查(完成时限:3月10日前) 各区县质监局组织相关人员,结合企业填报的附件5或附件6,对辖区内的获证企业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三)市局专家组抽查.(完成时限:4月底前) 区县质监局巡查完成后,由市局组织专家组对部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抽查,专家组检查企业后形成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由区县质监局负责督促落实.

四、要求 各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的生产企业是否保持获证时的条件作为本次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巡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要进行跟踪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列入附件3《已取消发证尚未办理注销手续企业名单》的企业,请相关区县局督促企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 各单位应尽快完成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后立即向市局质管处上报检查情况及各企业检查表电子文档. 联系人:吕惠明 伍云霞 联系

电话:89232669 附件:1.质检办监函〔2018〕58号(附件略) 2.重庆市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 装物及容器获证企业名单 3.取消发证尚未办理证书注销企业名单 4-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主要产品典型工 艺质量控制点 4-2.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和容器获证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4-3.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和容器获证企业必备的检测设备 4-4.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和容器产品标准和检验项目 5.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自查、实地监督检查表 6.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自查、 实地监督检查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质检办监函〔2018〕58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各获证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要求,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提高生产许可证管理有效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安全,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一)生产企业全覆盖.本次监督检查覆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全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二)突出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以易燃易爆产品为重点,包括碳化钙(电石)、工业用环氧乙烷、工业用三氯乙烯、粗苯、焦化苯、焦化甲苯、工业二硫化碳等有机产品,磷化合物、硝酸盐、氯酸盐、过氧化物、铝粉、铝镁合金粉、钛粉等无机产品,氢气、乙炔、石油化工气单元所覆盖的全部产品、电子工业用气体氢、硅烷、三氟化硼、磷化氢、高纯氯,液化石油气、汽油及煤油等石油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以罐体、钢桶、金属桶罐、塑料包装产品为重点.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一)获证企业进行自查. 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于2018年2月5日前报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 1. 自2018年2月至4月对本省(区、市)全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档案进行全面检查. 2. 根据企业自查和生产许可档案检查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展实地检查,必要时进行产品监督检验.

(三)总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督导. 根据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情况,总局组织有关省局和技术机构专家,对各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督导.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要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自纠报告应覆盖实施细则要求的各个方面.

(二)获证企业生产许可档案检查内容. 1. 检查获证企业生产许可审批流程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以及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相关文件要求. 2. 检查获证企业提交的各项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检查发证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是否具备检验能力.

(三)企业实地检查主要内容. 1. 对以易燃易爆产品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

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是否按实施细则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 2. 对以罐体、钢桶、金属桶罐、塑料包装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

需要法定资质的岗位,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验证并记录;

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程序;

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四)总局督导主要内容. 1. 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 2. 对获证企业生产许可审批材料进行抽查,检查完整性和符合性. 3. 突出重点地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实施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立即组织获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门人员对获证企业生产许可审批材料进行全面、深入审查,制定科学、明确、可行的企业实地检查方案并实施.已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工作.

(二)各获证企业要提高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积极配合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三)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复查;

对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不配合监督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获证企业,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

(四)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缺乏技术力量的,可申请总局监督司统一协调安排.

(五)请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8年4月10日前上报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总局将根据上报情况和督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 联系人:秦树桐,联系

电话:010-82262225,传真:010-82260329,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范围 2. 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实地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3.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主要产品典型工艺质量控制点 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实地监督检 查主要内容 5. 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获证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6. 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获证企业必备的检测设备 7. 罐体、金属桶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产品标准和出厂检验项目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重庆市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获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规格型号(明细) 企业所在区县 生产地址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A001 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钢桶 1)钢桶 全开口Ⅱ级 荣昌区 重庆市荣昌区杜家坝工业园区内 (渝)XK12-001-00001 2022-1-9 A002 重庆市龙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金属铜 1)钢桶 全开口I级、闭口I级2)电石包装钢桶 重复性 大足区 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工业园区 (渝)XK12-001-00002 2020-5-28 A003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金属桶 1)钢桶 全开口Ⅱ级 潼南区 重庆市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渝)XK12-001-00003 2020-1-19 A004 重庆市茂发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金属桶: 1)钢提桶 Ⅱ级2)方桶 2.金属罐: 1)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Ⅱ级 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东江支路 (渝)XK12-001-00012 2021-6-26 A005 重庆钰雯桶业开发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金属桶: 1)钢桶(Ⅱ级 闭口 全开口) 长寿区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镇川染厂内 (渝)XK12-001-00015 2021-9-22 A006 重庆康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金属桶: 1)钢桶:闭口Ⅰ级 全开口Ⅰ级 沙坪坝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28-1M2号 (渝)XK12-001-00016 2021-9-8 A007 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塑料包装: 1)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闭口Ⅱ类 南岸区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纳溪沟37号附15栋 (渝)XK12-001-00017 2022-1-16 A008 重庆南岸华益塑料制品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塑料包装: 1)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开口Ⅱ类、闭口Ⅱ类 南岸区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鸡冠石镇石龙村大屋基合作社石龙工业园 (渝)XK12-001-00018 2022-2-27 A009 重庆鼎信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塑料包装: 1)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开口Ⅲ类、闭口Ⅰ类 垫江县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城南龙凤一社 (渝)XK12-001-00021 2022-5-2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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