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30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工业领域第一本综合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具有指导绝大多数行业工业建筑评价的复杂性.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工业建筑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工业建筑标识的评价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和评判依据,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和相关评审工作发展. 本细则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学会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员:徐伟、张家平、李丛笑、李国顺、袁闪闪、王明磊 孙宁、郭丹丹、许远超、尹运基、宋甲英、曹国光 曹国庆、李亨、吴剑林、俞水凤、张颖、孟冲邓高峰、牛秋蔓 本细则主要审查人员:王有为、虞永宾、袁镔、张小慧、吕伟娅、巫曼曼 赵霄龙 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
3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5 4 节地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7 4.1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7 4.2 节地
13 4.3 物流与交通运输
17 4.4 场地资源保护与再生
23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34 5.1 能源利用指标
34 5.2 节能
37 5.3 能量回收
53 5.4 可再生能源利用
56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0 6.1 水资源利用指标
60 6.2 节水
66 6.3 水资源利用
75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5 7.1 节材
85 7.2 材料资源利用
90 8 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
102 8.1 环境影响
102 8.2 水、气、固体污染物控制
104 8.3 室外噪声与振动控制
112 8.4 其他污染控制
114 9 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
119 9.1 室内环境
119 9.2 职业健康
126 10 运行管理
130 10.1 管理体系
130 10.2 管理制度
131 10.3 能源管理
133 10.4 公用设施管理
135 11 技术进步与创新
139 附录A 权重和条文分值
141 附录B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146 附录C 工业建筑水资源利用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148 附录D 设备能效值
150 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对工业建设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推进工业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的建设工业建筑和既有工业建筑的各行业工厂或工业建筑群中的主要生产厂房、各类辅助生产建筑. 【条文释义】 辅助生产建筑,本标准主要是指间接服务于生产工艺需求而建造的各类建筑物.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工业行业标准中将为生产人员生活所需建造的建筑物也列入辅助生产建筑中,如职工食堂、倒班宿舍、文化娱乐建筑等,本标准中统一将该部分功能建筑列为 非生产性和非辅助生产性建筑 . 独立的和贴建的 非生产性和非辅助生产性建筑 不在本标准评价范围内,应执行相关的评价标准. 1.0.3 本标准规定了各行业评价绿色工业建筑需要达到的共性要求. 【条文释义】 本标准中的绝大多数条文对于各行业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是通用的,但是涉及到能耗和水资源利用等指标判定时,需要同行业之间进行比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同清洁生产标准对于某一指标的统计范围或计算方法可能并不完全相同,此时应与本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中该指标的统计范围或计算方法保持一致. 1.0.4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内土地、能源、水、材料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运行管理等的不同要求. 1.0.5 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和文化等影响因素. 1.0.6 在进行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工业建筑 green industrial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供适用、健康、安全、高效使用空间的工业建筑. 2.0.2 工业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uilding 为保证生产、人和室内外环境所需的各种能源耗量的总和. 2.0.3 单位产品(或单位建筑面积)工业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uilding for unit product (or unit building area) 统计期内工业建筑能耗与合格产品产量(或建筑面积)的比值. 2.0.4 单位产品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unit product 统计期内取水量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 2.0.5 水重复利用率 water reuse rate 统计期内评价范围中重复利用的水量与总用水量的比值. 2.0.6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quantity of industrial wastewater for unit product 统计期内废水产生量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 3.1.1 工业企业的建设区位应符合国家批准的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3.1.2 工业企业的产品、产量、规模、工艺与装备水平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 3.1.3 工业企业的产品不应是国家规定的淘汰或禁止生产的产品. 3.1.4 单位产品的工业综合能耗、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消耗、水资源利用等工业生产的资源利用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国内基本水平. 3.1.5 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6 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定,不应是国家禁止用地的项目. 【3.1.1-3.1.6条文释义】 绿色工业建筑所属的工业项目首先应是符合国家及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污染排放达标的项目,而不应是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 对于当申报项目的企业没有行业准入条件时,如该项目已被相关部门批准通过的则可认为符合条件. 标准厂房仅可申报绿色工业建筑设计标识,且须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及招商文件,其内容应明确产业准入门槛,禁止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进入,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实施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但符合目录规定条件,且已获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相关手续的项目,可以参与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列入《禁止目录》的工业企业项目,均不能参与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 【适用范围】 所有参评工业建筑. 【参评阶段】 规划设计阶段和全面评价阶段. 【证明材料】 规划设计阶段: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立项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结论及批复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等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能耗限额要求及不属于淘汰目录的说明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及招商文件(标准厂房) 全面评价阶段: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立项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结论及批复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等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批复 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能耗限额要求及不属于淘汰目录的说明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3.2.1 申请评价的项目应在满足本标准第3.1节的要求后进行评价. 3.2.2 申请评价的工业建筑项目分为规划设计和全面评价两个阶段,规划设计和全面评价可分阶段进行,全面评价应在正常运行管理一年后进行. 【条文释义】 规划设计阶段申请评价的工业建筑,应已经明确工艺功能.对于工艺尚未明确、能耗和水资源利用指标暂无法判定,或环境影响无法评估的项目,不得申报绿色工业建筑. 3.2.3 申请评价的项目应按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要求对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进行过程控制,并应提交相关文档. 3.2.4 在对工业企业的单体工业建筑进行评价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应以该单体工业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论为依据. 3.2.5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体系由节地与可持续发展的场地、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运行管理七类指标及技术进步与创新构成. 3.2.6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应按照评价项目的数量、内容和指标,兼顾评价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采用权重计分法,各章、节的权重及条文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条文释义】 对于条文的参评情况按照3.2.8条的条文释义执行. 对于参评条文,表A.0.2条中的条文分值分下列三种情况执行: 第一,条文分值范围为一固定值的,则该条得分为 0分 或 满分 . 第二,条文分值为三档固定得分的,则该条得分根据所达到的行业水平获得对应档的分值.例如,5.1.1条得分为 0分 或 2.0分 、 3.0分 和 4.0分 三档中的一档. 第三,条文分值范围为某一范围的,则该条得分除 0分 、 满分 两种情况外,还可能为分值范围内的某一得分,具体按照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