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8-30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516室(社会事务股). 2.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单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

其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 审查包括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

(四)决定 材料审查完毕后,经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决定.必要时征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论证.论证结论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是否登记的参考依据.按时限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五)发证 准予登记的按法定程序及时限颁发登记证书. 十

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澄江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电话咨询.联系

电话:0877-6718129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澄江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516室).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澄江县民政局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基金会法人登记证》.证件有效期5年,延期应当在该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基金会在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和办公地址的,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重新颁发法人登记证,并收回原法人登记证.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由澄江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制作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无法送达时,应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澄江县民政局办公室(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电话投诉:0877―6911157.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澄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民政局;

邮政编码:6525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澄江县人民政府或云南省民政厅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申请人义务

(一)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和准确.

(二)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四)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五)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六)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十

六、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xxgk.yuxi.gov.cn/cjxzfxxgk/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 基金会成立登记流程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 正材料 受理情形 符合要求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不合格 合格整改合格 不合格 合格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 基金会变更登记流程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 正材料 受理情形 材料符合要求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不合格 合格 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 基金会注销登记流程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 正材料 受理情形 材料符合要求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不合格 合格 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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