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8-30

2018 年9月4日9时30 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 递交地点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10室 谈判会议时间

2018 年9月4日9时30 分 (北京时间) 谈判会议地点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10室 谈判会议要求

1、谈判会议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文件

第六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谈判会议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本文件

第六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文件

第六章)、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响应文件 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各一式三份,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谈判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谈判控制价 283700.00元 谈判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价控制价,不超过本项目总价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审办法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报价评审法 价格承包内容 合同形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本项目合同总价包括人工、管理、财务、含增值税在内的所有税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办公、交通、差旅、文件、拟投入测试设备(工具)、培训、检测中所有费用、各种规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项目支付方式

1、本项目办理履约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乙方的支付请求和乙方提供的合同价的100%增值税发票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履约担保复印件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项目履约验收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合同价款,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服务期限 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4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csmtr.com/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本《自主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 谈判文件 )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3.定义 3.1 采购单位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法人组织.本项目的采购单位名称见前附表. 3.2 谈判单位 是指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组织.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单位应持前附表规定的资料报名并领取本文件. 3.3 谈判小组 是指采购单位按其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4.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4.1 参与谈判的单位应当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 参与谈判的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谈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谈判单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或谈判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5.参与谈判的费用 5.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参与谈判会议的单位代表 6.1谈判单位代表为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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