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31
办事项目十: 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苏定居"老军工" 实行生活困难补贴审批

一、办理对象 原我市户籍支援"三线"军工建设,在三线当地企业退休,现定居在我市,且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养老金水平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苏定居企业退休人员申请表》;

2、本人"三线"企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支付其上年度12月份养老金数额证明;

4、本市原企业和"三线"企业出具的支援"三线"的证明;

5、本人身份证、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见下图)

四、办理时限 无.

五、办理须知 该项目办理依据《市政府关于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苏定居老军工实行生活困难补贴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府[2008]96号).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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