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8-31
校国培办〔2018〕3号 关于举办第九十一期至第九十八期 全国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57号)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承担2018年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项目,定于2018年3月至12月期间,分别举办八期全国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全国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是卓越校长领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全国小学骨干校长开展的国家级高端示范性培训项目,重点帮助参训学员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小学校长.

二、培训对象 每期64名小学骨干正职校长.学员遴选条件如下: 1.担任小学正职校长职务两年以上,办学成效较好;

2.男、女学员分别不超过50周岁、45周岁,身心健康;

3.具备一定教育理论基础和管理能力,学习自主性高;

4.参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学校工作任务,确保研修学时;

5.近三年未参加过小学校长中心举办的同一培训项目.

三、内容方式 围绕校园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模块化的研修与实践,通过互动参与、案例教学、学校诊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育理论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

四、培训时间 第

91、92期:3月27日至4月25日(3月27日报到);

93、94期:5月8日至6月6日(5月8日报到);

95、96期:6月12日至7月11日(6月12日报到);

97、98期:11月6日至12月5日(11月6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小学校长中心"校长培训楼".

六、培训经费 培训项目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支持,学员免收培训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员学习期间在原工作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七、结业事宜 学员修满学时、考核合格的,将获颁小学校长中心具章的结业证书.

八、报名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学员遴选条件选派学员,并将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以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逾期不补. 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第

91、92期:于3月7日前报送;

93、94期:于4月18日前报送;

95、96期:于5月23日前报送;

97、98期:于10月16日前报送. 上述表格可登录校长发展网http://pdn.bnu.edu.cn下载.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国培部联系人:于娜、孙明明;

联系

电话:010-58808089,010-5880478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楼;

邮编:100875.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毅、柏丹;

联系

电话:010-69249610,010-69248888-368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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