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8-31 |
四、执行单位保留修改展览场地之规划,或于必要时调整参展商已获得分配的展位之权利. ・ 展位建造及布置 十
五、无论特装展位参展商自行聘请承建商,或雇佣执行单位之特许承建商,其展位的装潢设计草图须备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15日前,向执行单位和展览场地提交.所提交之设计草图不可小于1:100之比例,并须包括立体图、水电图、展位高度、装配方式、颜色、所用材料,并列出展品、影音器材等资料.所有特装展位之装潢方案必须事先取得执行单位和展览场地之书面同意,而执行单位有权否决之设计而不作任何解释. 十
六、特装展位之材料运输、搭建、拆卸及挪移等工作均须参展商自行负责,并依照执行单位所安排之时间及指示执行. 十
七、所有特装展位的装潢、展品的高度限制规定为6米,不得超出此高度. 十
八、特标展位改特装展位之参展商,必需于2019年6月15日前,向执行单位出具书面的申请,执行单位将不提供任何基本展具,展位费用不打折,不退还. 十
九、特标展位改特装展位之参展商,若其展位的背面面对走道,必需对展位背面加以装饰. 二
十、标准展位的高度限制规定为3.5米. 二十
一、由于执行单位特许承建商所提供之特标展位统一设计,参展商不得随意更改其公司门楣、门楣上之字体及展位之基本装配. 二十
二、执行单位及指定之展位搭建商,不会因参展商未使用部分展位设施而返回/减收部分款项. 二十
三、展位及展品之重量不可超越地面负重限制,即每平方米1.5吨. 二十
四、所有于展览场地进行之展位建造或布置工程,必须符合中国现行之法律及执行单位订立之规定.以上条文适用于参展商本身、其搭建商及分包公司.执行单位有权终止任何违反以上规定之参展商工程,而参展商不得因此向执行单位追讨任何赔偿. 二十
五、参展商之展位费用并不包括代为处理建造及处理废物、展位装置或任何非合约内所提供的物料,故参展商必须自行处理该等剩余或拆卸废弃的物料,否则会被扣除特装搭建保证金.此外,参展商亦不得追究执行单位对任何遗下物品之处理方式. 二十
六、参展商不得于展览场地之地面和空间安装任何设备以牢固其展位、装饰及陈设. 二十
七、执行单位有权不作任何通知而更改或清拆任何不符合执行单位规格之展位,而费用则由有关参展商负责.参展商不得因此向执行单位或其代理人追讨任何赔偿. 二十
八、展览场地内,不得将展位及展品支架或照明装置悬挂于天花板,事先获得执行单位书面同意者除外. ・ 场地使用及安全守则 二十
九、任何会移动或运行之展品,参展商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保障公众安全.上述展品必须由参展商指派之工作人员看管及操作,并于有关工作人员离场时停止运作. 三
十、各参展商只可于本身展位范围内派发宣传物品,展览场地内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广告、示范或招揽生意的活动、展品或宣传标志之摆放均不能超越参展商之展位范围. 三十
一、参展商于展位内所使用之一切装饰及物品必须符合中国防火条例,任何时间会场内严禁吸烟. 三十
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展览场地内一律严禁充气气球. 三十
三、参展商必须保证所有展品或宣传品没有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不会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者之注册或非注册商标、版权、设计、商品名称及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