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2-12-06 |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1.3.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唐山市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唐山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内2个镇(街道办)以上,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人员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 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1.1 县政府设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畜牧、工商、商务、质监、卫生、食药监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食安办). 2.1.2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5)向县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6)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系统、保障体系建设事宜,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 2.1.3 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食安办负责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农牧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畜牧水产中心负责组织对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林业局负责组织重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药品、药械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商务局负责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食药监局依法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