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2-12-13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办) 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0年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8%.落实《桂林市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消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1.加快交通路网建设.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努力推进高速公路稳步发展,继续发展路网规划,加大出省国、省道建设,加大站场建设,为实施我县 五县战略 、推进 一园一江一路 建设、实现 半小时进县城,一小时进市区的交通梦 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容、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力争2020年实现全覆盖,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

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汽车和城市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不低于50%,且总体不低于总量的3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园区办.) 3.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 ,取消普通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协助上级部门在2020年年底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容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县农机局、县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优化城市公共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建设,推进城市交通绿色化水平.发展大运量地面公共交通,大站快线系统,设立公共交通专用通道网络,优化公交线路,到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4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国土绿化.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和绿地控制要求,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依据城乡规划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县城主城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建立扬尘环境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建立管理清单名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百 .鼓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保洁.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统筹推进建制村硬化路、农村公路网改善、窄路面拓宽等工程.到2020年,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各类堆场扬尘治理.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地面实施硬化处理,划分道路界限,配置清洗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并清洗道路.各类堆场(含建筑垃圾)应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喷淋等设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全县露天采石场的石料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确保除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加快石材资源整合,组建石材发展集团,建立 源头监管、严格控税、远程监控、部门共管 的长效机制.按《桂林市建筑石料用采石场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编制采石场的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及复绿施工方案,采取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挂网、种树种草等措施完成复绿工作.(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建立秸秆综合利用 以奖代补 机制.构建秸秆收集转化利用体系,构建 分散贮存、就地转化 收储转化机制,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左右.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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