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2-12-15 |
一、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就石城县空调、摩托车、办公设备及电梯装潢装饰项目等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
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GZRX2012-SC-D014
(二)项目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 年10月8日(星期 一)15:0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套.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壹仟元 整(以现金打包方式: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成交者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退回.
2、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石府办字【2011】330号》文件规定,定期询价采购公告时间为三天,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为一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无效.采购单位凭《成交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
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5、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统一标准执行(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6、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7、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8、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石城县财政局付款.
10、投标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
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③偏离表;
④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品目一)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品目
四、品目五)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联想授权有效证明(原件备查)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⑥投标人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无效处理.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密封不符要求将不予受理.
12、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分品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