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2-12-19 |
2016 - XX - XX发布
2016 - XX - XX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总队、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自治区教育厅. 本标准起草人: 反恐怖防范设置 学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学校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要求、监督检查及整改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办学资质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它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068-2014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年)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公治[2015]1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2.28)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配备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0]211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学校 school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办学资质的各类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机构. 常态反恐怖防范 normal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在日常状态下,采用的一般性、常规性防范措施和行为.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abnormal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在国家对反恐怖工作提出要求的特殊时段(如敏感时期、节假日、重大活动)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的情况下,采取的加强性防范措施和行为. 监管机构 regulator 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进行反恐怖防范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学校反恐工作责任主体 subject of counter-terrorism responsibility 学校的负责人、分管反恐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反恐工作部门共同组成. 学校负责人 primary leader of unit 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 重点目标 key target 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 重要部位 key part 重点目标中对功能和使用起决定性作用的区域、设备,包括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主要通道、食堂、食堂储藏间及操作间、档案室、体育场馆、监控中心、网络中心、配电房、锅炉房、重点实验室、危险物品储藏室、乡村旱厕以及其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要部位. 基本原则 学校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重点目标,应建立 领导重视、全员防范、保障安全、措施到位 的工作机制. 学校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学校负责人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明确内部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安全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 学校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的应急联动机制. 学校应整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综治维稳等资源,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反恐怖防范综合能力. 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实行常态化和非常态化管理. 要求 机构与人员 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明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 根据学校的面积、学生、教职工人数、建筑分布、重要部位等情况配备具有保安资质的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的招录、培训、管理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安保力量人数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新政办发[2010]211号). 确保学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 校园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要求执行. 门卫、安保人员应熟悉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 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穿着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组织架构 学校的组织架构见图1所示. 学校反恐怖防范组织架构图 职责 负责人 应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制定学校内部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目标,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