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2-12-23 |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公安局 联系人:孙学平 联系
电话:0411-89725873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秋 联系
电话:0411-89867675 传真:0411-89867675 电子
七、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24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改造工程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谈判邀请函.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函.
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 招标范围 大营派出所主楼及仓库、锅炉房改造.其中: 1.主楼工程: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3.9m,
二、三层层高3.2m,建筑面积696O.包含原地面地砖、墙面面砖、部分门窗的拆除及改造,天棚改造,屋面铺设保温及防水,外墙面保温,新做钢结构坡屋顶,配置水、电设施等. 2.仓库、锅炉房工程:仓库、锅炉房层高3.5m,建筑面积114O.包含原瓦屋面、地面水泥砂浆拆除与改造,新做钢结构坡屋顶,外墙面保温,配置水、电设施等.
5 服务要求 1.项目工期:2015年7月30日前竣工. 2.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地点:庄河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及谈判前程序 最高限价77.57万元,谈判保证金:1.5万元. 说明: 1.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16:00时. 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谈判保证金(政采ZH-2015-044)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同时携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件一份) 4.参加谈判会议时,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