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2-12-26 |
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3 产品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设备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下同)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