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2-12-27 |
10 7 业务素质
10 8 传授 技艺 (30分) 传授绝技绝招
10 按培训效果分为显著、好、一般、差评定相应等级.
9 编写培训资料
10 10 操作示范教学
10 综合评定100 综合上述各项评定结果,综合评定等级和分值. 注:
1、此表由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
2、按确定的评定等级在相应等级下的空格内画"√";
3、按评定等级计算评定分值. 技师量化考评说明 技师综合评审以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及单位综合评价为评审依据,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品德评价 由所在单位考评,评审专家复核.品德评价权重为18%(满分18分,基准分为10分). 其中,工匠精神权重为10%(满分8分),包括:信念坚定、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等方面;
职业操守权重为5%(满分5分),包括:办事公道、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等方面;
诚实守信权重为5%(满分5分),包括:求真务实、遵规守纪、言行一致等方面.品德评价基准分为:10分. 评价参考: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加分.一是,在政治品德、社会公德、敬业奉献方面表现突出,被新闻媒体报道.每项可加1分,最高可加3分.二是,在品德研究方面有成果并在报刊公开发表的.每项可加1分,最高可加2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予以减分.因涉个人品德方面问题,曾受到通报批评的,每项(次)减1分;
曾受到处分的,每项(次)减3分.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较大失误、影响单位声誉、或带来经济损失的,每项(次)减1-3分. 品德评价中如有弄虚作假,则品德评价记为0分.如在单位或在参加培训考核期间严重违纪,则品德评价不合格,评审时一票否决.
二、能力评价 能力评价是指培训结束后的考核成绩,由省人社厅组织.分为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调研报告和述课等.能力评价权重为60%(满分60分). 理论考试权重为25%(满分25分),操作技能考核权重为25%(满分25分),调研报告和述课权重为10%(满分10分).
三、业绩评价 由所在单位考评,评审专家复核.业绩评价权重为20%(满分20分).其中,年度考核情况和其他奖励权重为10%(满分10分),荣誉称号权重为5%(满分5分),创新成果权重为5%(满分5分). 年度考核情况,是指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记2分;
年度考核获一次通报表扬,记1分.其他奖励: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各类奖项,本单位奖励记0.5分,上一级单位奖励记1分,以此类推.以上各项,总分不超过10分. 荣誉称号,是指获劳模、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荣誉,国家级荣誉记5分,省部级记4分,市厅级记3分.其他荣誉称号,视情记分,一般不超过2分.以上各项,总分不超过5分. 创新成果,指由组织认定的,在本职工作中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绝技绝活等.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力进行评价,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创新记5分,在全省有影响的全面创新记4分,在当地有影响的较大技术改进记3分,简单技术改进且有成效的记1分.如无创新成果,则不记分.以上各项,总分不超过5分. 业绩评价中如有弄虚作假,则业绩评价记为0分,同时品德评价视为不合格.
四、单位综合评价 单位综合评价是单位对申报人员日常工作、潜在能力以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全面评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具体内容参照《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单位综合评价权重为2%(满分2分). 单位综合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加2分,得分80(含)~90分加1.5分,得分70(含)~80分加1分,70分以下不加分. 进行品德评价和业绩评价时,记分时间从取得高级工资格起算.其中,因同一事件,涉多处加分(记分)的,以最高分记入,不重复加分(记分).各项评价中涉及加分、减分或记分项,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责任人要在证明材料上签名盖章,《技师量化考评表》(需公示5个工作日)及公示说明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