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30 |
前言与总则
1 1.1. 项目由来
1 1.2. 评价目的
2 1.3. 评价原则
3 1.4. 编制依据
3 1.5. 评价标准
6 1.6.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9 1.7.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11 1.8. 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14 1.9. 环境保护目标
14 1.10. 评价工作程序
15 2. 回顾性评价
16 2.1. 原有工程概况
16 2.2. 原有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8 2.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9 2.4. 污染物汇总
25 2.5. 存在的问题
25 3.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8 3.1. 项目概况
28 3.2. 工程分析
34 4. 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
50 4.1. 自然环境概况
50 4.2. 社会环境概况
52 5.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54 5.1. 水环境
54 5.2. 环境空气
57 5.3. 声环境
59 5.4. 地下水
60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2 6.1. 施工期
62 6.2. 运营期
62 7.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94 7.1. 技术可行性分析
94 7.2. 经济可行性分析
104 8. 环境风险评价
105 8.1. 评价目的
105 8.2. 评价等级和范围
105 8.3. 风险识别
109 8.4.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110 8.5. 风险防范措施
113 8.6. 风险应急预案
125 8.7. 结论
130 9.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
131 9.1. 清洁生产
131 9.2. 总量控制
136 10. 公众参与
137 10.1. 定义
137 10.2. 目的和意义
137 10.3. 形式和内容
137 10.4.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140 10.5. 公参 四性分析
145 10.6. 公众参与结论
147 11.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论证
149 11.1. 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149 11.2. 选址合理性分析
151 11.3. 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52 11.4. 结论
153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54 12.1. 经济效益分析
154 12.2. 环保投资
154 12.3. 环境损益分析
154 12.4. 社会效益分析
155 12.5. 小结
155 13.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157 13.1. 环境管理
157 13.2. 环境监测计划
158 14. 结论
161 14.1. 项目概况
161 14.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61 14.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2 14.4.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63 14.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65 14.6. 清洁生产分析
165 14.7. 总量控制
165 14.8. 公众参与结论
165 14.9. 综合结论
165 附图 图1-1 本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 图1-2 本项目敏感点分布图及评价范围图 图3-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 本项目周边关系图 图3-3 本项目现场照片 图3-4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5-1 本项目地表水监测点位图 图5-2 本项目大气、噪声、地下水监测点位图 图6-26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测绘图) 图6-28 本项目噪声预测图 图10-1 一次网上公示 图10-2 二次网上公示 图10-3 周边敏感点现场二次公示 图11-1 项目排水途径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函 附件2 本项目备案资料 附件3 项目标准复函 附件4 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 公众参与承诺函 附件6 公众参与证明文件 附件7 公参回访单及10份公参表 附件8 项目与政府签署合同 附件9 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10 陶唐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选址合理性证明 附件11 专家组意见 附件12 取水口证明文件 附件13 总量确认书 附件14 修改清单 前言与总则 项目由来 活性炭又称活性炭黑,是传统而现代的人造材料,是黑色粉末状或颗粒状的无定形碳.活性炭主成分除了碳以外还有氧、氢等元素.活性炭在结构上由于微晶碳是不规则排列,在交叉连接之间有细孔,在活化时会产生碳组织缺陷,因此它是一种多孔碳,堆积密度低,比表面积大,具有良好的吸附作用.活性炭广泛应用于化工行业、医学制药行业、食品加工行业、酿酒饮料行业、黄金等贵金属提炼行业、维尼纶催化载体等工业生产方面的脱色、精制、除臭去味、去污提纯、以及饮用水的净化、工业污水的处理、空气净化、工业脱硫、土壤改良,是工农业生产、国防科技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原料. 活性炭作为优良的吸附剂在饮水的净化、废水的深度处理、净化或储存气体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研究表明,活性炭主要对相对分子质量小于3000,尤其是500-1000的有机物吸附作用较强.影响活性炭性能的主要因素有比表面积大小、孔容和孔径分布.一般比表面积、孔容越大,其吸附能力越强. 近年永丰县的林木工业经济发展迅速,有可充分利用的木材加工后的三剩废弃资源,利用木屑生产活性炭实现循环经济,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故具有较强的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永丰县聚鑫炭素有限公司2011年底建厂,厂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陶唐乡娄元村,于2012年初开始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高品质粉状活性炭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工等行业. 目前,厂内现有1条活性炭生产线,已具有600t/a的生产规模,其生产线在最初设计时,采用氯化锌法,由于氯化锌法有污染严重(大气和水体),并有重金属残留影响成品用途等二大弊端,不能满足环保的要求,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的安全性、纯净度等生存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使得活性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也使得活性炭的需求量日益增长.目前厂区活性炭的产能规模及产品质量已不能满足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 为此,永丰县聚鑫炭素有限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于2015年9月投资500万元对厂区已有的1条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线进行技改,改进后工艺为机械转炉磷酸法,同时根据环保的要求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改扩建完成后,能够达到年产1200吨活性炭的生产规模,年产值可达到780万元.该项目经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永发改投资字〔2015〕90号 文件形式予以备案. 项目的实施建设在发挥其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必然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更好的发挥社会经济效益,降低其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达到与周围的环境能协调发展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永丰县聚鑫炭素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编制工作(附件1).环评单位技术人员在实地踏勘调查、资料收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永丰县聚鑫炭素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永丰县聚鑫炭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活性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目的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对项目建设地空气等周围环境的调查,掌握建设地常规环境质量现状,确定主要保护目标;
(2)通过对改建的主要变化内容,进行相应的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排放特征及污染物变化情况,计算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发生、排放情况,并预测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建设单位选用的污染治理措施作出评价,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及建议,为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4)核算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建议;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给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评价原则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始终坚持以 以人为本 为全局指导,评价过程中坚持 客观、公开、公正 的原则.此外,还必须满足以下原则: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2)符合区域功能区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3)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
(4)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5)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6)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7)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的政策;
(8)符合环境风险可控,可接受的原则;
(9)符合建设地所在区域可持续发展原则;
(10)符合 以新带老 的污染治理原则.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014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年4月1日(2013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12)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29日;
(13)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年12月3日;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年6月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
(3)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14日;
(4)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
(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2月14日;
(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001年1月8日;
(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7]758号,《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
1997年11月28日;
地方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环评字[2015]138号, 2015年10月18日起施行;
(2)《关于发布《吉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2015年11月30日(3)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1)27号;
(5) 《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6)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7) 《关于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赣府字〔2007〕35号;
(8)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