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1-13 |
四、验收监测结果 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气:项目焚烧炉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
3、最大速率为0.216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
3、最大速率为1.40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
3、最大速率为1.71kg/h,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
3、最大速率为0.060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前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253mg/m
3、最大速率为0.003kg/h,氨气最大浓度为63.1mg/m
3、最大速率为0.81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66mg/m
3、最大速率为0.168kg/h,臭气最大浓度为1303;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后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116mg/m
3、最大速率为0.001kg/h,氨气最大浓度为24.83mg/m
3、最大速率为0.309kg/h,臭气最大浓度为550,达到《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1mg/m
3、最大速率为0.016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乙醛未检出,氨日监测最大值为0.36mg/m3,臭气日监测最大值为1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甲醛日监测最大值为0.15mg/m3,非甲烷总烃日监测最大值为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为8.17-8.32,COD排放最大值为213mg/l,BOD排放最大值为65.1mg/l,氨氮排放最大值为2.58mg/l,SS排放最大值为12mg/l,总氮排放最大值为37.5mg/l,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最大值为3950mg/l,甲醛未检出,乙醛排放最大值为0.702mg/l,吡啶排放最大值为3.87mg/l,色度为80,排放废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崇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COD监测平均值为207mg/l;
氨氮监测平均值为2.5mg/l.
3、噪声: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昼间65 dB(A)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夜间厂界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夜间55 dB(A)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年排放COD2.41吨、氨氮0.241吨、氮氧化物8.88t/a,满足《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WFBHZL[2014]43号)要求.
5、公众参与:有92%的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8%的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没有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不满.
五、验收结论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要求和建议
1、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转移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