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3-01-13 |
(三)强化信息运用.纪检组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落实,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进行核查处理.工作落实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统一建档管理,并向有关特邀监督员进行情况反馈.
(四)严格工作纪律.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的问题,要为其严格保密,坚决不能将举报反映的问题泄漏给被举报人.
(五)注重激励保障.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支持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对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定期评估评价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特邀监督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范存军
8098159 18663690896 李婷8085935
1786068125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5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纪检组承办 办公室2019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