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3-01-1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注:承包人谈判过程中做出综合让利的,结算总价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原有结算总价的基础上,做出同等幅度让利.

9 投标报价风险: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综合单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投标人应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有关规定及自身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对措施项目费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考虑的措施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临时施工道路或施工现场硬覆盖、夜间施工费、白天施工照明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材料及设备检验试验费、地基与主体结构检测费、专业工程施工配合费等.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而不予另行支付.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5)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10 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

11 谈判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1)(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 日16:00时 递交地点: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帐号:8006

0120 8029

465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12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14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1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3 日13:30时(北京时间).

1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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