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3-01-16

九、招标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张铭丽

电话:(0411)82817999-8031/8032 传真:(0411)82817999-804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604288777 行号:30522200617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许可、执法文书类印刷品采购项目

3 招标代理人: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张铭丽

电话:(0411)82817999-8031/8032 传真:(0411)82817999-804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604288777 行号:305222006171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一致.

5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15)日前书面文件提出.

6 投标货币:人民币.

7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电汇;

(2)支票;

(3)银行汇票;

(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5)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保证金(电汇形式除外)请于2017年4月20日16:30时之前递交到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每天9:00~11:

0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如电汇,请汇至 户名: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604288777;

行号:305222006171 ,以2017年4月21日10:00之前到帐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注:1.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2. 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 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携带由供应商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文件封皮标注 正本 、 副本 字样,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4、以上电子版刻录成电子光盘一份装在密封在投标文件包装中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24日13时00分―13时15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7年4月24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受理区(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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