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1-27

七、岳池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 岳池县污水处理厂(岳池县银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一期为20000m3/d,二期达到40000m3/d,收集范围为岳池县城区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广安银禾米业有限公司、岳池金扬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 自2009年11月一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1.40 万立方米.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DE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滩寺河. 环境质量状况 表

(三)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岳池县翔凤大道260-264号,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因子SO

2、NO

2、PM

10、PM2.

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次评价引用岳池县人民政府公布的《2017年岳池县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对基本污染物SO

2、NO

2、PM

10、PM2.

5、CO、O3进行区域达标判定.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17年岳池县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全年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3天(加上手工监测达标天数5天,2017年达标天数实际为298天),超标天数58天(12月全域性重污染天气15天),仪器、软件故障及停电共14天(其中开展了8天的PM10手工监测,开展了2天的二氧化硫手工监测),空气质量优良率80.3%(加上手工监测数据,我县2017年空气质量实际优良率81.6%). 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分别为:PM10年均浓度为74.2微克/立方米(加上手工监测数据,2017年PM10年均浓度实际为73.0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4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3.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年均浓度为118.4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因此,岳池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如下表: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单位(ug/m3)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均值浓度

19 60 31.67 达标 NO2 年均值浓度 23.3

40 58.25 达标 PM10 年均值浓度

73 70 104.28 不达标 PM2.5 年均值浓度 43.4

35 124 不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18.4

160 74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值 1.2

4 30 达标 综上,岳池县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域. 根据《广安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广安作为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切实改善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该达标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如下: 强力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 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锅炉整治,深化建材行业达标治理,大力推进 散乱污 企业污染治理. 加强扬尘等面源管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强烟花爆竹和祭祀管控.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强油类市场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和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5)推进农业源大气污染防控 推进大气氨排放治理,严格管控秸秆焚烧,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6)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发展清洁能源,控制煤炭使用,加强煤炭清洁利用. (7)统筹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优化工业布局,落实大气环境空间管控,严格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实行污染物减量替代,加快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 (8)推进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建立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创新资金筹措机制. 在广安市范围内(包括岳池县及项目所在地)执行相应的整治措施后,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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