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1-28 |
报价邀请函-3) 二.报价人须知-4)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9)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11) 五.合同条款(格式)12) 六.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15) 七.《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格式)27) 报价邀请函 我中心受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连廊户外全彩LED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连廊户外全彩LED屏 采购编号:XCGZX2016-0384 采购人: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方式:询价 本项目预算为44万元.
2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市民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报价人条件: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价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
报价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报价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报价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见附件)报价前传真(0510-81827711)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并电话(0510-81827715)确认,如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 答疑会时间:2016年12月6日13:30 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3楼)
6 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应当采用汇票、支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报价人应在报价前与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确认;
如报价人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电话:0510-81827715)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账号:
887010198500011968 7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8报价时间:2016年12月14日13:00至13:30截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
9 评审时间:2016年12月14日13:30 评审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4份1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厉嘉元、杨蕾 联系
电话:0510―81827750 二.报价人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采购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 是指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 或 负责人 . 报价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报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