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3-01-30
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在规定的行政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区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工作人员.

聘任制公务员与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一样,都是公务员的一种选任方式,它的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二、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既是制度完善,也是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打破单一的用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三是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此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步骤? 此次沈北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是在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分为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

四、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合同有哪些规定? 聘任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主要包括聘任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聘任合同期限;

聘任职位及其主要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

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聘任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聘任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约定聘任合同补充条款. 聘任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 聘任合同期满,聘任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续签聘任合同.是否续签聘任合同,应当在聘任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确定.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聘任制公务员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可以单方解除聘任合同:

1、未经聘任机关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从事原工作的;

3、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聘任机关因第

2、3款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制公务员本人.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依法服兵役的;

3、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

4、聘任机关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包括聘任机关未按照聘任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聘任制公务员因第

2、

3、4款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机关;

因第1款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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