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3-02-01 |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法院指定清算人的由清算人签署)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