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2-01 |
四、案例分析题 1.陆小光在北京某大学读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7年6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元.开业后生意兴隆,于是大华有限责任公司与陆小光协商参与该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投资50万元人民币.陆小光先后雇佣工作人员12名,但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0万元.陆小光决定于2008年1月解散该个人独资企业. 问:(1)陆小光的企业负债,债权人可否要求以陆小光父母的财产清偿? (2)陆小光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3)陆小光的企业允许另一公司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 (4)该独资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是否应该办理? (5)陆小光决定解散该独资企业的行为是否有效? 2.2008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 A企业 ).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8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对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问:(1)乙于2008年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4)假如在清算程序完成后,债权人丁的请求仍未得到全部满足,那么丁的剩余债权如何处理,甲是否因清算完结而免责? (5)本案中,甲的律师对于清算方案曾向甲作出以下法律意见:A.甲自己清算;
B.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