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02-02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金州区地方税务局活动室电气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大连市金州新区
3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价.合同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4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5 招标范围 金州地方税务局活动室电气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球型一体机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5)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注:①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再审;
投标人中标后,如有必要,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0 投标报价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
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
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
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前三天(2015年11月16日16:00前)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帐号:7503
1283 000
5894 (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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